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湖南资兴:“支部农场”促脱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2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448
内容摘要:近年来,湖南省资兴市大力推广村党支部+贫困户+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模式的支部农场建设,目前全市18个省级贫困村和56个贫困人

近年来,湖南省资兴市大力推广“村党支部+贫困户+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模式的“支部农场”建设,目前全市18个省级贫困村和56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均已建成“支部农场”,大力发展东江湖果、东江湖菜、东江湖茶、东江湖鱼等主导产业,初步探索出一条山区产业扶贫的新路径。

产业扶贫怎么扶? 农场建在支部上

资兴市集山区、老区、库区于一体,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83户1.6万多人。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中不敢为、不会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我们也想大力发展产业,可没资金、缺技术,更没有市场销售渠道,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不高,怎么办?”不少贫困户反映。

贫困户有需求,村干部有难处,产业扶贫到底怎么扶?资兴市“用好政策引导资金,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建好‘支部农场’”,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该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把“支部农场”建设与发展产业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发挥村党组织引领作用,每个村都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按“定一个发展方案、定一批致富项目、定一名第一书记、定一名科技特派员”原则,稳步推进“支部农场”建设。

该市每年统筹产业扶贫政策资金4000余万元支持“支部农场”建设,并从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奖补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将“支部农场”建设及产业扶贫成效,纳入乡镇(街道)年终绩效考核和党(工)委书记抓党建促脱贫述职内容,纳入市直单位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的考核内容。

“支部农场”怎么建? 能人带头闯市场

“注重发挥村党支部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带领群众示范干,这是办好‘支部农场’的前提条件。”汤溪镇坪子村党支部书记王爱卿说。

2016年,王爱卿带领3名党员干部先行先试,通过合作社集中流转闲置土地创办“支部农场”,连片种植黄桃120亩,并在新栽桃林中套种蔬菜,还利用林下资源发展黑山羊和藏香猪养殖,农场当年就实现盈利。良好的效益让村民看到了盼头,大伙儿也都愿意出钱参与进来。

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坪子村的“支部农场”引进农产品销售企业,成立资兴市鑫鑫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村党支部负责“支部农场”的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公司负责种植规划、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

坪子村一炮打响后,2018年,资兴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支部农场”模式。“在‘支部农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我们紧盯市场需求,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尊重群众选择,实时精准引导,并帮助群众营销农产品。”资兴市委书记黄峥嵘认为,以支部为龙头,引进企业参与,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深化发展,有利于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效,促使农民稳定增收。

利益机制怎么联? 农场联结贫困户

抓产业扶贫,让贫困户受益是根本。但是如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资兴市着眼于共建共享、互利双赢,各党支部联结贫困户,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对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主要采取务工、土地和资金入股分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股权量化分红以及返租倒包等方式收益;对无劳动力的贫困户,主要采取土地、资金入股分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股权量化分红等方式收益。

州门司镇水南村党支部广泛吸纳贫困户,以多种形式参与相关产业发展,在土地流转时,“支部农场”采用“年租金200元/亩+年底固定分红100元/亩+每亩按80元/天,并固定解决10个用工日”的模式,使贫困户流转1亩土地每年可从中获益1100元。

贫困户黄红香告诉笔者,她和丈夫都常年在村里的藤茶基地和辣椒基地做工,每天能有160元工资。“基地全部建设好后再集中打包给企业,保守估计,该基地能解决150人就业,一年发放劳务费200万元以上。”水南村村委会主任邓智平信心满满。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湖南资兴:“支部农场”促脱贫”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00612/7015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