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天津市将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到今年12月底前,全市10个涉农区将全面落实“田长制”,建立每块耕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据介绍,“田长制”将通过把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区、乡镇(街道)、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本辖区内一级、二级、三级田长,从而实现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
按照“田长制”要求,一级田长对全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二级田长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三级田长对本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辖区内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各级田长各司其职,共同履行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职责。
据了解,规划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级执法机构和乡镇规划土地管理所将加强巡查检查,积极与区域范围内的田长进行对接,确保及时发现农业设施、宅基地建房以及村民建设厂房、仓库等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规划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严格依法查处。为确保“田长制”落到实处,“田长制”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天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