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第83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武汉市脱贫攻坚和困难群体帮扶情况。
据介绍,疫情对武汉市贫困人口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收入降低、务工受阻、产业发展等方面,为此该市分类施策给予支持和帮扶。开展贫困人口疫情感染情况“大排查”,共摸排重点帮扶户138户,因户因人分类施策,对重点户安排基层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对接,对临时性困难实行一事一议进行帮扶。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以及灵活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及时发放临时性救助金。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救助3665人,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000万元。另外,投入约1.2亿元,对外来临时滞汉人员给予救助。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增发春节慰问金1.1亿元;今年以来,已连续4个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上增发一次春节价格临时补贴,共计约1.3亿元;对近13万城乡困难群众分别按500元、300元标准发放生活物资救助4300万元;对罹患新冠肺炎的困难群众增发1个月生活补助,现已发放约30万元。
疫情期间,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跨省务工500元/人、省内区外务工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并在此基础上,再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额外补贴。疫情结束后,新增的绿化、护林、护路等非全日制扶贫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本村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就业。武汉市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83家,全部复工复产,具有重要的带贫益贫功能。全市14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今年80%的收益主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现已安置贫困户941人。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为贫困家庭学生发放补助资金2584万余元。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政策,区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和特殊慢性病区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元。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的特殊就医困难,各区还推出了“防贫保”保险。全面进行房屋安全性评定、鉴定,共投入资金2.5亿余元,改造危房7628户,实现了贫困户存量危房应改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