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以来,福建加大了治理和投入力度,仅2019年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就达315亿元。特别是2019年底国务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之后,对照反馈问题,福建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清单,推动整治工作提速增效。
“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在2月底召开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上,福建省委副书记王宁说,“要抓整改、补短板,严格对照大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精准整治。”
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梳理研究、逐一制定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将检查反馈问题和建议细化分解为43个具体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18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从规划设计、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奖金拨付、运维管护全过程、全要素排查。
开展集中攻坚,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契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攻势,共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58万人次,清理各类农村垃圾52万吨,清理村内塘沟9.1万条,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6万吨。
坚持“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领导责任,完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农村改厕、村容村貌等工作的主抓部门。坚持把市、县作为问题整改的主阵地、大前方,制定方案、落实项目、建立运行管护机制。
建立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日报告制度,强化工作指导,掌握整改进度。2019年11月以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6次组织工作组,到市、县就三格化粪池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对薄弱环节“点对点”督促指导。
建立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部分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彻底问题,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确定4116个优先治理的环境敏感区村庄。建立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17个工业企业环境问题开展督察。
针对个别村庄改厕不切实际、管理不力问题,下发通知,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户厕改造和污水处理投放建设衔接、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问题。研究制定三格化粪池尾水及粪渣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推广公厕建设管护“一张图”。督促各地将农村公厕管护纳入村庄保洁内容,落实“一长两员”制度。
针对个别村庄垃圾治理存在盲点、缺乏监管问题,下发通知,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健全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严格落实相邻县、相邻乡镇转运站共建共享机制。
针对“建新不拆旧”比较突出问题,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坚持“拆、建、修”并举原则,按有关政策分类处置。乡镇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拆除。
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福建不断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商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精准评估成效,提高科学整治水平。
持续推动整改销号,对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的整治任务,认真梳理薄弱环节,逐一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对重大工程、重点整治任务,进一步明确项目支撑、实施主体、资金保障。通过台账式管理、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
改进工作方式,省、市、县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举报电话,在“闽政通”、设区市政务APP等开设举报直通窗口。每年开展一次全省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调研督导,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通过满意度调查、通报等手段,层层传导压力,盯住问题源头,有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鼓励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从激发村民主人翁意识入手,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职责,完善“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