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此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已下发《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明确提出3月底前,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工作,并按照“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通查通识。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仅标注了农产品的名称、数量、出具日期、生产主体等信息,还有生产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作出的不使用禁限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等6项承诺。不仅是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身份证”,还对民众们安全食用农产品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更多民众消费的认可。
下一步,青海还将已合格证为突破口,将在今年大力推行农业高标准生产,并强化对农产品生产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