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黑龙江对复工复产农资生产企业发放用工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157
内容摘要: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固定用工补助实施方案》。《方案》说: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
 近日,黑龙江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固定用工补助实施方案》。

《方案》说:“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备春耕所需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物资供应,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稳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给予固定用工补助。”

补助对象为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

对按时复工复产的农资生产企业,补助标准按照固定用工人数进行补助,每使用一名工人补助企业2000元。对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执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拟定的有关扶贫政策,即每吸纳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在补助企业2000元基础上,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县(市)安排的相关扶贫资金再补贴500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黑龙江对复工复产农资生产企业发放用工补助”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00325/6921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