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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鼓励自检结果上证标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0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118
内容摘要:近日,山西省晋城市福旺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运往农超的西葫芦、青椒、西红柿身上多了一张显眼的名片,上面除了生产地、日期、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福旺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运往农超的西葫芦、青椒、西红柿“身上”多了一张显眼的“名片”,上面除了生产地、日期、生产商之外,还增添了绿色、有机的承诺和自检标识。

去年底,农业农村部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后,山西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合格证的内容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

同时,种植养殖者要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在制度推进上,以质量安全县示范引领成为山西的路径。今年开始,山西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和“三品一标”辐射带动全省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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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00320/69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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