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机井通电设施多头建设标准不一、后期管护不完善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实施方案》,力争在2023年2月底前解决全省农业灌溉用电价格较高的问题,标志着我省理顺农田机井通电设施建管体制迈出了关键步伐。
河南是农业大省和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在农业抗灾减灾、粮食稳产增产、农民节支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我省农田机井通电设施建管体制也存在一些短板,比如责任主体不同、投资界面不清、建设标准不齐、后期管护不力等,部分机井供电设施建成后,常常处于损毁停用状态,被盗现象时有发生。
为增强河南省农业生产用电保障能力,减轻农业用电负担,我省明确“机井供电配套新增高压部分由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存量高压设施由当地政府无偿移交,新增和存量低压供电设施由当地政府建设改造并交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护”原则,厘清全省农业灌溉用电设施新建、改造、验收、管护等各环节职责界面,给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机井通电设施管理不顺、责任不清等“老大难”问题的答案。
作为重要责任主体,河南省电力公司全面启动农业灌溉用电设施资产移交、新增项目建设工作,提出要通过2至3年的努力,建立界面清晰、职责明确的农田机井通电设施投资、运维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新增机井高压配套,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590万亩高标准农田机井用电10千伏高压线路配套建设;加快存量机井高压设施接收改造,实现“两年完成接收、三年完成改造”;同步将存量低压设施移交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护,持续做好机井高压设施运行维护,保障机井可靠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