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浙江乡村休闲旅游业迎来“复业礼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4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094
内容摘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浙江省乡村休闲旅游业一度按下暂停键。随着各个行业复工复产的进程不断加快,日前,浙江省农办、省农业农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浙江省乡村休闲旅游业一度按下暂停键。随着各个行业复工复产的进程不断加快,日前,浙江省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与省文旅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乡村休闲旅游业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为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及乡村休闲旅游资源集聚村、景区、风情小镇等送去“复业礼包”。

浙江省提出,各地要简化乡村休闲旅游业恢复营业手续,取消审批环节,推行备案制、承诺制和网上办理,对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要尽快帮助恢复营业,暂不具备条件的则及时帮助解决各类阻碍。同时,各地要支持帮助做好员工返岗和招聘工作,严禁设立卡口无故阻碍经营人员和游客进出,帮助经营人员掌握必要的疫病防控、应急处置知识和能力;鼓励乡村休闲旅游资源比较集聚的村庄、景区开展统一组织游客、统一组织测温、统一配发防护用品、统一上门消毒等个性化服务。

在政策“红包”上,浙江省明确,将加强乡村休闲旅游业资源推介力度,鼓励出台门票减免、食宿打折等优惠措施,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旅游,并加强区域间合作,推动客源互流,升级推出一批乡村康养旅游产品。对于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浙江省将优先纳入工会疗休养的接待范围,积极倡导安排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到乡村进行疗休养,特别是针对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免费的乡村游体验。

此外,浙江省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完善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恢复营业的奖补政策,允许农家乐休闲旅游专项资金用于复工人员、游客保险费补助,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有带贫功能经营主体的复工复业,将员工培训纳入农民培训计划给予补助。浙江省还把乡村休闲旅游业经营主体列入小微企业、旅游企业,让其同等享受有关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浙江乡村休闲旅游业迎来“复业礼包””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00314/6905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