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督促指导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将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到位、防疫物资配备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远洋渔业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远洋渔船船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船上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做好疑似病例排查、监测、隔离和报告。特别是针对近期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变化情况,远洋渔业企业要合理安排、尽量减少或暂停在疫情较重的国家或地区靠港进行船员招募、船员轮换、加油补给等工作,并切实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坚决防止远洋渔船发生输入性疫情。
农业农村部还对进一步加快远洋渔业行政审批进度进行部署,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证件办理不及时等问题给予特殊安排,便利企业申请。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更好地为远洋渔业企业提供服务;各远洋渔业企业要密切与在外远洋渔船的沟通联络,随时掌握渔船作业和船员健康情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远洋渔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