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底,山西省农业农村部就已经开始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也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合格证的内容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做到农产品信息更透明、更可靠。同时,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
除了农产品,还对相关养殖者有明确的要求,明确要求养殖者们不适用禁限用的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全面强化产品质量要求,对合格证也要积极负责任。
针对这一制度的实施也得到了更多民众们的好评以及成为相关农产品企业学习的榜样,也都纷纷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赢得消费者的主动性信赖,并借助此也打造了山西农产品的品牌和信誉,助力山西农户们脱贫攻坚,振兴乡村。
下一步,山西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和“三品一标”辐射带动全省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