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十四五”农药产业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并在农药生产布局、产能规模、产品结构和政策措施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的监督,以及监督农药市场的价格和农药产品的质量安全,创造农药生产更健康的发展环境,促进农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部门也将严格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服务,建立退出机制,完善进出口管理。在农药生产方面,严把农药生产许可延续关,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不符合农药生产企业条件要求的,不予生产许可延续。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掉竞争力弱的小农药企业。
此外,在进行淘汰制方案的制作中,也要保持一定的标准和遵守相关准则,做到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活动,进一步淘出更高质量的农药生产企业,将农药企业发展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