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市场供应以及畜牧业的增长产销秩序,农业农村部也做出以下措施通知:
一、不得拦截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运输车辆。在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要畅通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渠道,满足养殖场补栏等生产需求,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巩固畜牧业基础产能。同时,也要畅通饲料以及玉米饲料等原料的运输渠道,满足养殖场的需求,避免出现断粮情况。
二、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要推动将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运输车辆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办理交通通行证,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畜产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现象。
三、不得关闭屠宰场。保证屠宰场正常运转,加强监督宰屠场的卫生消毒,并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要求,确保市场供给和产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企业尽早复工。为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还需要更多领域方面的支持,在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的措施下,需尽快安排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复工,增加市场供应,保障养殖企业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