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浙江出台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179
内容摘要: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怎样建设改造,谁来运行维护,又如何监督管理?从1月1日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
 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怎样建设改造,谁来运行维护,又如何监督管理?从1月1日起,《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些问题都有了法律规定。据悉,这是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浙江是全国首个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省份,从2003年至今,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都已陆续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设施运行维护的资金近7亿元。

据了解,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城乡之间的生活污水来源、成分、数量、处理要求等差异很大,而且不同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工艺、运行要求、管理模式等也有着明显差异,因此亟须相应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

记者看到,该《条例》对农村生活污水与处理设施的范围、政府部门的建设与监管职责、运行维护单位的行为规范及其与设施使用人的职责边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都予以明确规定,填补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法律空白,也标志着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此外,《条例》还提出今后将按照谁排放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而今后,浙江农民在建设农房时,也应当同步建成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处理设施,并对这部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村民则有权举报任何破坏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个人或单位。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浙江出台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00117/6858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