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2018年7月,水利部部署开展了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根据水利部的部署,专项行动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三个阶段,地方以县为单元排查河湖“四乱”问题,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清理整治。水利部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平台,压实河长湖长职责和属地责任,通过制定政策标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加强暗访督查、开展抽查核查、接受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公布了“清四乱”专项行动的成绩单:全国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936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2.5万公里,清除河道内垃圾3500多万吨,清除围堤9800多公里,打击非法采砂船只9100多艘,整治非法采砂点1万多个、非法砂石2100多万立方米,清除围网养殖近13万亩。通过清理整治,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行蓄洪能力得到提高,河湖水质逐步向好,损害河湖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