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山东禹城:村务真公开,架起“连心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242
内容摘要:你分多少我分多少,合作社一年一共挣了多少,我们都看得明明白白,分红的名单都贴在公开栏上,会上没听明白的,还可以再去仔细看
 “你分多少我分多少,合作社一年一共挣了多少,我们都看得明明白白,分红的名单都贴在公开栏上,会上没听明白的,还可以再去仔细看,这样的做法让我们心里都敞亮。”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房寺镇桥头孙村村民孙付江,指着公开栏上自己的名字和1.87万元,高兴地向记者介绍。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村里的大事,分分毫毫关系民生民心。如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那就要给群众交出一笔笔“明白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村务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或避重就轻,欺骗群众,侵犯群众知情权等现象,禹城市自2017年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村务公开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责任追究倒逼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村民看得见、看得懂,才是真公开,群众才能真监督。“以前公开的财务报表太专业了,我们自己都看不懂,怎么能让群众看明白呢?”禹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陶金飞表示。

为此,禹城市在村务公开中本着“降低成本、简便易懂、及时公开”的原则,制作了公开明白纸,将一些晦涩难懂的数据转化成群众能理解的话语。此外,禹城市还畅通公开渠道,通过在人口集中、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统一样式的公开栏,进行党务、村务、群众留言等分类公开;利用支部党员大会、民主听证会、部分村民代表会议或广播等形式进行详细随时公开,力促村务公开“上墙”更“上心”。

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公开栏张贴、大喇叭播报、会议传达等村务公开的传统方式显然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禹城市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技术手段作用,丰富村务公开形式,拓宽村务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手机APP、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更广泛、更快捷地进行公开,方便党员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党务、村务,及时进行监督。

“村里今年又发展党员了么?发展了几个?程序走到哪一步了?”禹城市张庄镇席头王村党员柴吉霞常年在外务工,以前很多村里的问题通过别人传达才知道,如今打开小微权力网络监督系统手机APP“灯塔在线”,村里相关小微权力清单事项的运行情况一目了然。

对村务清楚的不止柴吉霞,辛店镇大秦村党支部书记秦庆文对手机里的APP也有同样感受。“别说是群众,以前有些村干部也说不清楚自己管什么,办事具体流程是什么,有了这个清单,我们干得明白,群众看得明白。”他说。

“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在禹城市,小微权力网络监督系统目前已录入“三务”公开等相关信息2.2万余条,每笔账一清二楚,材料实时上传平台……小微权力运行合不合规,党员群众可随时随地查看。

此外,禹城市31个相关市直部门根据自身职能依法依规梳理承担的各项用权行为,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三资”管理、农业补贴等50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矛盾隐患的事项,纳入权力清单,制定了禹城市村级小微权力指导清单,并制作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环节,规范运行流程。

“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禹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闫秀丽认为,对于村务公开,群众重视的是公开的内容而不是公开的形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明确主体责任,严格监督,坚决防止村务公开变为“绣花枕头”,切实架起了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2019年,禹城市印发《关于加强对基层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将村务党务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小微权力规范监督运行工作中,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9起224人,党纪处分63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山东禹城:村务真公开,架起“连心桥””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1225/6831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