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促农民持续增收等重点任务圈定
“三农”重磅政策利好将集中释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尤其引人关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本次会议敲定了2020年“三农”重点任务,围绕主攻“三农”短板,“抓紧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等重磅利好将集中释放。
会议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明年“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坚决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决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切实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会议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集中力量全面完成剩余脱贫任务。此外,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抓紧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会议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全局的“三农”短板,将让农民有更切实的感受,让全面小康得到人民认可。
“要采取更大力度措施,集中资源聚焦尚未脱贫的深度贫困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标准下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和贫困县摘帽。提升产业扶贫质量,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农业农村发展和‘三农’工作也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李国祥说。
会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补齐“三农”短板还需多方发力。“农村基础设施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把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办好,如饮水问题,不仅要有水喝,还要保障安全。乡村公共服务也要进一步加强。如针对乡村老年人,要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满足高龄老人吃饭、就医、照料等需求。”
“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加强农村供水和农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这不仅有利于稳投资、促增长,也是利农惠农的重大举措。”李国祥说。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来看,农村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人居环境和城市还有不少差距。要继续加大相关投入,这也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
农民增收是衡量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和广大农民获得感的重要指标。会议强调,农民增收是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积极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在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上,要大力吸引外来资本进入乡村,以及促进农村青年返乡。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需要人才振兴,随着人才涌入,原本沉睡的农村资源潜力也将更好地激发出来。”郑风田说。
李国祥指出,除了进一步促进农业丰产之外,还要让一般农户有机会参与现代农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给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继续发挥工资性收入的积极贡献。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提高支农水平和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保持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会议还强调,要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要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继续完善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只有真正落实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给农民定心丸,才能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形成地方特色产业和融合产业,继而吸引人才下乡,不断为乡村注入活力。”朱启臻说。
值得一提的是,围绕土地改革,今年取得了多个重要进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出台。
郑风田表示,在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政策上,上述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将在“三农”未来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此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有助于进一步界定相关产权,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壮大集体收入的同时,让农村资源为农民带来更多财产性收入。(记者 班娟娟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