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浙江:山海协作力促“飞地经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0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121
内容摘要:日前,浙江省印发《关于促进山海协作山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明确鼓励省内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环杭州湾经济区、甬台温
 日前,浙江省印发《关于促进山海协作“山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明确鼓励省内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环杭州湾经济区、甬台温临港产业带等重点平台,为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特别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谋划建设一批模式新、特色明、效益好的山海协作“飞地”,以促进区域更加协调发展。

所谓“飞地经济”,即通过结对地区开展异地投资建设,发展生态补偿(产业)、科技孵化(科创)、消薄脱贫(消薄)等功能的经济实体。根据计划,到2025年,浙江将建成30个以上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效益良好的“消薄飞地”,8个以上“科创飞地”,以及实现在全省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飞地”全覆盖。

具体如何“飞地”?浙江明确,发达地区要积极为结对地区规划“飞地”发展空间,“飞出地”政府则承担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飞地”开发建设支出,同时享有收入。为确保项目有效落地,浙江还规定,入驻企业在项目、金融、人才等方面享受属地同等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并鼓励合作双方共同选派优秀干部赴“飞地”挂职。

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是浙江在2017年启动的一项重大战略。据了解,到明年底,26个加快发展县将实现“消薄飞地”的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在收益分配方面,浙江鼓励“消薄飞地”采取收益保底+税收分成方式。其中,年保底收益按不低于“飞出地”总投资额10%计算,税收分成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为强化政策保障,浙江还提出,鼓励各级财政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支持“飞地”建设,对26个县考核奖励用地指标优先用于“飞地”建设,对有产业项目被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飞地”,还将按相应比例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人才激励政策。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浙江:山海协作力促“飞地经济””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1220/6824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