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4年至2015年,陈兴平等11名农民工来到案件被告人郭某承揽的建筑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郭某以工程款未结为由,给每人出具了一份欠条。后多次催要,陈兴平等人与郭某约定今年2月4日前付清。付款期限届满,郭某仍然推诿。8月20日,农民工们催要无果后将郭某诉至法院。
法官周国元负责审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来化解此案。周法官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农民工的诉求,并积极联系郭某,将用工不诚信所产生的一系列不良后果向其进行了告知,希望被告积极履行支付义务。郭某称其在四川攀枝花做工太忙走不开,对农民工的欠款无异议,自己的外欠款尚未收回。周国元得知被告的调解意向,又考虑其远在四川来回不便的实际,在征得被告同意后,将其加为微信好友,力争通过微信促成案件调解。
9月12日,周国元通过微信不厌其烦地对郭某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10月7日,被告一次性将15万元欠款转账至法院账户内。至此,这起跨越千里的农民工欠薪纠纷通过微信成功调解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