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19年,该省用于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累计达到16.53亿元。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清一改治六乱”工作,拆除了一批乱搭乱建的厕所、棚圈,清除了大量陈年垃圾,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目前,青海各地已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余万吨,拆除残垣断壁、乱搭乱建设施两万多处,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75处;农村“厕所革命”已开工64869座,建成39261座;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300个规模养殖场实施了设施设备提升改造,3个县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22个县开展了农田残膜回收。
青海省要求,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分类指导,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要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尊重农牧民意愿,把农牧民满不满意作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的衡量标准。同时,要严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青海省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推进办法、实施方案、考核办法、技术标准等,划分了村庄类型,调整了分类指标。并积极开展了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试点示范,已经成熟的技术模式正向全省适宜地区推广。
据了解,到2020年,青海将实现6个一类县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90%以上的户用厕所完成无害化改造;13个二类县人居环境质量有较大提升,90%左右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26个三类县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