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政府针对农业经营主体实体资产多、有证资产少,一般较少有符合银行条件的抵押物,无法满足金融部门贷款条件的现状,将园区建设与农业融资担保相结合,降低抵押门槛,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农业设施、农作物保单、冷冻肉及活畜禽等为标的物的新型抵押担保和质押方式,让农业经营主体投入产生的资产,均能作为反担保措施,盘活农业资产。突破以往重资产、重抵押的做法,将农业园区农业经营主体“五有一无”(有产品、有规模、有市场、有经验、有效益、无不良)作为重要评判标准,符合“五有一无”标准的主体,资金需求30万元以内的,采取信用担保的方式,彻底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缺少担保抵押物的痛点,满足了农业园区经营主体融资的需求。
为确保农业融资担保平台高效运转,宣州区政府成立了国有独资宣州区瑞丰(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具有较高的农业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人员,吸收到董事会和担审会,做到“专人负责、专业操作、专司管理”,形成了“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担保公司尽调+担保审查委员会审查+合作银行复核放贷”的运作新模式。
据悉,担保公司利用融资担保中承担主要风险的优势,与合作银行进行商谈,在贷款利率上给予明确的优惠约定,使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20%,部分执行基准利率,使园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比银行直接贷款费率降低20%以上,减轻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负担,降低了财务成本。
4年来,宣州区融资担保公司已为全区26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总额28587万元,在保农业经营主体136户,在保余额13198万元。同时,担保平台的搭建为农业园区经营主体融资提供了便利,农业园区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额达全区总融资担保额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