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坚持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民经济迅速提升,同样,我国农业也沿用这一伟大思想,发展符合当下大环境的现代化特色农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始终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根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有了科学的指导思想,我国农业经济有了宽广的发展前景。
全国各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了系统规定。加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出台,在许多方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助于落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成具体的规定,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机制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三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现代化农业能够得到确切落实,保证我国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据了解,《条例》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许多惠民生、解民忧的大政方针固定下来、长期坚持。《条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和农村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将更好地把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重农强农、推动乡村振兴的行动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