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安排资金6500万元,对一级以上种猪场给予临时性生产救助,支持45家种猪场弥补饲养成本、开展疫病防控和性能测定,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保额由每头500元、1000元提高到800元、1200元,并将非洲猪瘟扑杀纳入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障范围;安排资金2亿元,作为生猪生产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统筹用于生猪健康养殖,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对规模化养猪场(户)实施临时性生产救助,以及洗消中心建设等。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做好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冻猪肉储备和猪肉价格市场动态监测等政策落地,及时协调解决市级独立储备能力不足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取消养殖用地占用耕地的土地复垦费用收取,取消对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的面积限制;对于生猪调出大县、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生猪规模养殖涉及的永久性建筑配套设施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禁养区优化调整,对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改、扩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和主要养殖产区屠宰场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缩减至25个工作日。
山东一些生猪调出大市也出台多项举措保障供给。青岛完善猪肉供应调控机制,完成冻猪肉政府储备3000吨。潍坊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引进工商资本,投资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动新希望六和种养一体化生猪养殖(年出栏300万头)、大北农生猪生态养殖(年出栏50万头)等多个项目开工建设、顺利投产,落实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运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