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技术 » 林业种植 » 正文

高产龙眼需要掌握的栽培技术有哪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8  浏览次数:8744
内容摘要:龙眼又称桂圆,是无患子科龙眼属植物。果实富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磷质,有益脾、健脑的作用,故亦可入药;种子含淀粉,经适当处理后,可以酿酒,有着非常高的经济价值,那么要高产龙眼需要掌握的栽培技术有哪些呢?接

龙眼又称桂圆,是无患子科龙眼属植物。果实富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磷质,有益脾、健脑的作用,故亦可入药;种子含淀粉,经适当处理后,可以酿酒,有着非常高的经济价值,那么要高产龙眼需要掌握的栽培技术有哪些呢?接下来一起去看看吧!

1、园地选择

龙眼虽然有一定的抗旱性,但在种植时,还是要选择靠近水源的地方,土壤最好是红土壤、砂土壤和黄土壤,土层深厚,保水保肥能力强,这对龙眼健康生长发育非常有利。如果是丘陵山地,最好能够按照等高线修筑水平梯田种植,这样可以最大限度提高土壤保水保肥的能力。

2、苗木定植

于春、夏季3~5月或秋季8~9月,选择具备育苗“三证”、泥团完好的优良品种一级苗,视土壤肥力和地势情况,行株距5~6m×6m,平地和土壤肥力较好的园地宜疏植,坡度较大的园地可适当缩小行间距,密植的园地后期视植株生长情况进行疏伐。

栽植前,下足底肥,剪除受伤大根及未老熟的枝梢,所留叶片保留1对小叶短剪;无分枝苗木留60cm短剪,有分枝的主枝留50cm短剪。

栽植时做到栽正、对直,深浅合适(覆土以根系不裸露为度),然后筑一外高(高于地表30cm)内低、直径80cm以上的定植墩,最后灌足定根水或薄淋海精灵生物刺激剂根施型并覆盖稻草、杂草等。

3、幼树管理

整形修剪:无分枝的苗木留60cm短剪定干,在40~60cm范围内选留3个左右分布均匀、生长健壮、方位错生的枝条作为主枝,主枝长50cm时摘心;每一主枝上距分枝点30cm开始留2~3个副主枝,副主枝长40cm时摘心;每一副主枝上距分枝点20cm开始留2~3个三级枝,依此类推,最后形成矮化紧凑、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丰产树冠。

肥水管理:幼树施肥做到一梢两肥,即于各次新梢萌芽前和嫩叶转绿时各施1次肥,肥料以氮肥为主、配施磷钾肥,梢前结合淋施海精灵生物刺激剂,以促使其整齐抽发、健壮生长、叶片及时转绿。水分方面应做到久旱不雨时应及时灌水,雨季排涝防止积水。

4、结果树管理

修剪:龙眼修剪一般在春季萌芽前进行,主要是疏剪密弱枝、丛生枝、短剪病虫枝、下垂枝,打掉霉桩;在不影响树体通风透光的前提下,尽量保留一定的健壮骑马枝和内膛生长正常的枝组,形成立体结果树冠;树冠矮小,便于操作的幼龄结果树,应结合夏季修剪,短剪落花落果枝,促使夏梢适时抽生;秋季雨水充足,冬季气温相对较高的地区,建议赶在10月上旬放2趟秋梢,保证结果母枝量,并减少冬梢的抽生。

施肥:开花前见花穗的二次枝梗时下花前肥,以速效性氮肥为主,配合少量磷钾肥,如尿素+氯化钾,再结合淋施海精灵生物刺激剂或沤制好的有机液肥如花生麸液;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下壮果肥,有机与无机相结合,以提高当年产量,为翌年丰产打好基础;采果肥分两次下,采果前10天下速效性氮肥,并淋海精灵,恢复根系生长,促进新梢萌发。采果后开沟下大肥,复合肥、有机肥、速效氮相结合,既可促进新梢抽发又能防止新梢徒长。

花果管理: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喷一次乙烯利,12月中下旬喷一次乙烯利与多效唑,控冬梢促花,注意补充锌、硼等元素;花穗抽生期防冲梢;自谢花3/4时喷海精灵叶面肥进行保果;花前1周进行第1次疏花,第2次生理落果后进行疏果。

5、病虫防控

龙眼的主要病虫害有炭疽病、霜霉疫病、叶枯病、煤烟病、蒂蛀虫、蝽象、角颊木虱、瘿螨、金龟子、卷叶蛾、尺蠖等。应及时做好防控,注意配合农业和物理防治

综上所述,如果农民朋友想种植出高产的龙眼,就要掌握好正确栽培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希望本文可以帮助到大家。

关于龙眼栽培的内容就讲到这里,欢迎阅读农村网其他农业内容。

推荐阅读:甜王西瓜价格多少钱一斤?西瓜的施肥技术有哪些?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高产龙眼需要掌握的栽培技术有哪些?”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818/7473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