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肃查纠乡村的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日前,杭州市部署推进全市清廉乡村建设暨“三小”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小型工程建设、小额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村级“三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
清廉乡村建设是清廉杭州建设的基础工程,近年来,虽然杭州市广大基层村社的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战斗力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有的基层村社党员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比如,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中,2014年至2018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级报账员职务违纪违法案件107起107人,其中党纪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11人。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是规范村社干部行使权力的重要抓手,村级小型工程和小额资金管理是村社干部易发多发廉洁风险的重点领域。7月底,杭州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级“三小”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今年年底前,杭州将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聚焦防范小微权力运行失控问题,采取清单确权、流程限权、运行亮权、结果晒权的方式,保障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同时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和办事效能。
切实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监管。聚焦防范小型工程建设失管问题,对项目立项、发包、施工、变更、验收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并加大全过程公开力度,保障村社小型工程有序实施。
有效规范小额资金拨付。聚焦防范小额资金拨付漏洞问题,既要管好人,又要管好事,既对有审批决策权的村社主要负责人以及从事具体业务的村级财务人员明确管理办法,又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行直补直拨机制、推广使用村级公务卡制度,确保小额资金规范拨付。
除了建设完善村级“三小”监督体系,杭州市还明确将抓紧抓实侵害乡村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整治。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村级报账员集中专项治理。杭州市2479个村(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的2700余名村级报账员自查全覆盖,同时聚焦村社财务信访问题开展集中督查。
此外,扎实抓好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办公室和村监察联络员的作用,拓展监督网络,加大群众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后进村社党组织运转不够有力有效、村社干部管理宽松软、发展党员违规违纪等问题。
“清廉乡村建设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接下来,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及时发现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少数镇村干部的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和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正风反腐获得感。”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