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该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争取上级资金1655万元支持合作社规范提升。经过努力,平泉、兴隆、滦平被认定为省级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兴隆你我他山楂专业合作社、承德县益民养猪合作社被评为全省十佳合作社,全市建设了合作社规范提升试点37家,力争每个行政村培育壮大1至2个示范社。同时,合作社经营效益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社达到3300家,发展农宅合作社106家,每个县都建立了县级联合社,全市联合社发展到122家,开展土地合作的合作社达到612家,流转、入股土地32万亩。
为提高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先后制定出台《防范扶贫资金股份合作制使用风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乡镇为单位逐步建立了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健全合作社年报制度。目前,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农业合作社达到1289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6家、省级示范社139家,数量均居全省前列,有市级示范社246家,全市合作社共拥有商标品牌706个。
另外,该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着力发展家庭农场,明确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现在全市县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到320家。按照《承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累计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50家,累计获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9家。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家庭农场1203家,经营土地面积达到20.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