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同意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的函》,同意选址福建连江县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这是农业农村部批准设立的第三个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标志着福州远洋渔业发展将进入崭新时代。
据了解,按照立足福州、服务全国的要求,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是福州市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发挥远洋渔业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也有利于福建省、福州市更好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意义重大。
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规划建设面积2.3万亩、投资108亿元,范围覆盖连江县、马尾区和福清市部分渔港和区域,采用“一核心、多节点”方式布局,建设布局合理、装备优良、配套完善、管理规范、支撑有力的现代远洋渔业产业体系。
未来,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将按照“一港(现代化国际远洋渔业母港),两园(远洋水产品精深加工园、海洋生物制品产业园),三中心(国际远洋水产品交易中心、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国际远洋渔船修造中心),四区(远洋渔业总部经济区、远洋渔业物资补给区、远洋渔业创新服务区、远洋渔业特色小镇)”四大板块、十大类功能片区精心打造,有效发挥远洋渔业产业链的集聚、集群、集散效应。
根据总体规划,力争用8年(2018年-2025年)时间,实现福州市远洋渔业船队规模达到600艘(连江400艘),远洋生产量40万吨(连江30万吨),远洋渔货进关量100万吨,实现基地总产值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