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近期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建议第2202号(雷温芳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机互助保险的建议)建议给予了答复。
答复中提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将共同加大对陕西试点支持力度,加快解决农机行业互助保险组织转型升级,完善农业互助保险法规。同时指出,当前我国农业保险按照“中央保大宗,保成本;地方保特色,保产量”的原则运作。中央财政重点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提高对口粮品种的保费补贴标准,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保费补贴负担,并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目前,中央财政补贴品种已基本涵盖了主要大宗农产品。2018年,农业农村部通过金融支农服务创新项目对陕西省开展农机互助保险予以支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中央财政鼓励保险机构和地方探索开展农机互助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等支持,以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满足农户多样化的农业保险需求。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结合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地方试点经验、各级财力状况等,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建立特色农产品保险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其强农惠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