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10个省份,对省级财政引导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这一奖补政策有什么特点?给咱们农民能带来哪些好处?
一、开展试点的主要内容
按照“突出地方主责,体现激励导向,助力脱贫攻坚,循序渐进实施”的原则,中央财政出台奖补政策,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10各省份开展试点,在给予保费“补贴”的同时,充分体现“奖励”的特点,要求地方财政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承担主要保费补贴责任,并做好绩效评价等工作,以落实好党和政府支持的惠农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险对象
由试点地区自主确定,但不超过两种。对已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保险标的进行保险产品创新,如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也将给予奖补政策支持。
(二)配套措施
这一政策为保证农友们切切实实得到福利,对于监管将更加严格,要求承办保险机构在承办县级区域,最近两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受到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同时,地方财政也会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主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投保品种超200个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投保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种超过200个,保险机构开发的各类保险产品超过800个,部分省份还出台了省级财政对市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政策。
在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陈银宝不久前给自家的大棚蔬菜上了保险,根据承保合同,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因灾损失,每亩他最高可获赔约6000元。“现在心里踏实多了,不然一到刮风下雨等灾害性天气就提心吊胆,前年一场大雪让我损失了六七万元。”陈银宝说。
事实上,为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不仅仅是安徽,浙江、山东、广西、四川、贵州等地近年来均纷纷采取措施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地方优势特色险种虽然发展较快,但整体规模与大宗农产品相比仍然偏小,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难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所以此次中央层面出台的政策十分关键。
三、实施差异化补贴
关于补贴比例方面,《通知》提出,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同时,原则上,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很多都分布在中西部、边远地区,这些地区的财力往往较弱,针对性地给予更高补贴比例、对贫困地区给予优先支持等措施体现了区域差异,有利于更好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开展。
四、开展以奖代补试点的重要意义
中央财政出台奖补政策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促进农业保险改革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具有积极意义。
(一)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较快。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由2007年的种植业5个扩大到种养林3大类共16个品种,如水稻、小麦、糖料作物、油料作物、育肥猪等,基本涵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其中,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覆盖面接近70%。
但对于数量相对更多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如肉牛羊、杂粮豆、瓜果、蔬菜、茶叶、药材等,尚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出台奖补政策可以在地方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品种纳入补贴范围,形成“大宗农产品+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的完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满足不同种植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促进农业保险改革发展
与美国等农业保险强国相比,我国农业保险有“低起点、广覆盖”的特点,目前保障水平以物化成本为主。《通知》农业保险发展的高级阶段将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纳入奖补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地方开展相关试点,积累经验,为我国农业保险改革发展奠定基础。
同时,《通知》对于加强农业保险机构管理提出了许多举措,对更好促进农业保险改革发展、提质增效将发挥积极作用。
(三)助力农民增收
此次中央财政出台奖补政策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将增强农户应对相关风险的能力,提高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的稳定性。
财政部表将更多的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让更多农户获得政策保障,此外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切实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