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随着大棚房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湟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持续开展,一幅优美、清新、幸福的美丽乡村画卷,在河湟大地徐徐展开。
如今,无论走进海东的哪一个村子,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居民文明素养日渐提升、村容村貌再换新颜,越来越多绿色绵延在城乡,处处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画卷。
看,镜头里的这些美丽乡村有“颜值”,更有“气质”!
镜头一:整治大棚房群众拍手叫好
“邻居家的拆了,把我的大棚房也要拆掉,自己虽然读书不多,但也知道应该以大局为重,大棚房整治是我们大家的事,关键时候我可不能‘掉链子’。”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七里店村村民张京说。去年以来,随着海东市大棚房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通过乐都区碾伯镇工作人员不断上门耐心讲解违法占地的危害及相关政策,张京发动左邻右舍自行拆除了近1000平方米的大棚房。
面对大棚房整治工作的“顽疾”,乐都区碾伯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拆除的原则,在“刚性执法”的同时,坚持“柔性宣教”,在人性化操作上做文章下功夫,多措并举,以警示教育、耐心说服等柔性手段引导群众自行拆除。
“美丽环境需要每一个人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共建才能共享!作为一名党员,应该以身作则,积极配合支持。”七里店村党支部书记张永录说。今年,碾伯镇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将党员冬春轮训从室内“搬到”室外,组织党员到拆迁现场宣传动员群众自拆,主动带头清扫垃圾,确保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把大棚房整治变成全民的事,从单向政府发力到政府、商户、社会共同投身,是碾伯镇大棚房整治工作的亮点。
“大棚房整治是一件好事,政府这次拆除违建力度大、行动快,我们非常支持。”许多市民表示,希望随着大棚房整治工作的推进,河湟大地能够越变越好,越变越美。
【背景链接】大棚房是指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的违法建设,承租方在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大棚房不仅破坏农业生产,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还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农民失去了耕地,长久失去了生活保障。自大棚房整治战役打响以来,海东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上下联动、重拳出击,全力推进存量违法用地整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合力攻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台账式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格清理整治。今年3月20日,海东市全面完成大棚房整治任务。
镜头二:农村环境美游客纷至沓来
进入高原的旅游旺季,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卯寨景区游人如织,一桌难求。得益于青山绿水的自然资源和干净整洁的村庄环境,这里的许多村民都吃上了“生态饭”。
“曾经的村子,道路两旁的沟渠垃圾成山,一到夏天就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如今,村里的环境越来越美了,许多城里的游客一到周末就来这里游玩。”一位村民笑着说。
“垃圾不落地,美丽靠大家。我们村里现在也和城里一样有收垃圾的车,我每天早上开着垃圾车收集村里的垃圾,环境干净了,村民的心情也自然更加好了。”王胜元说。王胜元是乐都区高庙镇西村党支部书记,为了树立榜样,他带头拆除自家养鸡场,拆除了自家庄廓延伸段。
通过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改变不良习惯、全面治理村庄“六乱”等措施,如今的卯寨沟,已经成为海东乡村旅游的“排头兵”,曾经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如今已凭“颜值”走红。
【背景链接】近年来,海东市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底色”,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努力建设农业强、生态好、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美丽乡村。自去年2月全国、全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以来,海东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有效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不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镜头三:昔日臭水沟如今成景观湖
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黄色的景观廊桥、绿色的树木、青色的湖面,毛斯湖像一条彩带镶嵌在互助县城。过去的臭水沟,如今变成了有名的景观湖,正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赏景。
站在毛斯湖二期景观带的“明志园”内举目远眺,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之下一幢幢高楼大厦倒映在碧绿的湖水中,水鸟翔集,锦鳞游泳,杨柳依依,鲜花怒放。建设保护协同并进,绿色家园抬头可见。在迎宾大道与天佑德大道交汇处,就是闻名遐迩的青海青稞酒酒厂,厂房林立,美酒飘香。而毛斯湖景观区就像环绕在青稞酒之源的绿色飘带,微风吹过,令人陶醉……
据了解,2017年初,互助县为彻底改善该区域生态环境,实施了毛斯湖生态保护与利用工程项目,经过人工改造形成了景观湖体,整个项目治理面积达到22万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两年,让这片臭水沟彻底得到整治,摇身一变成了景观湖。针对原来湖体缺乏连贯性、生态型、游览型等问题,互助县依照地理环境和特点,重新进行了优化设计,连贯了湖体脉络,增加了特色水体植被。在湖体沿岸设计了漫道和园林小品,既提升了空间品味和休闲功能,又实现了健康生态和景观美化的共存。
【背景链接】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各县区按照“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的原则,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整治实效,在河流沿岸、乡村旅游景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部分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着力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同时,把“厕所革命”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型城镇化等紧密结合,营造了山青、水净、河畅、景美,乡风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