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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立法保护非遗“活态传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0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393
内容摘要:近日,《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湖北省宜昌市举办的省级非遗分乡皮影戏项目培训班同日开课,其代表传承人徐成

 

近日,《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湖北省宜昌市举办的省级非遗“分乡皮影戏”项目培训班同日开课,其代表传承人徐成树为60多名学员讲授皮影戏理论及表演操作要领,推动优秀文化“活态传承”。

该条例规定,对非遗传承人实行奖补政策,由县级以上政府制定补助标准,通过助学、奖学金或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传承人带徒授艺,同时对高龄、灾病、特困等非遗传承人实施救助。

宜昌根据非遗代表性项目特点和现状,实行传承性、生产性、抢救性、记忆性和区域性等分类保护制度,突出巴楚文化地域特色,与文化旅游、节庆民俗活动相结合,推进非遗进景区,鼓励和支持非遗资源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据悉,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拥有下堡坪民间故事、青林寺谜语、兴山民歌、屈原传说、王昭君传说等非遗项目。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项、国家级19项、省级50项、市级109项、县级359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7人、省级103人、市级493人、县级1760人;非遗传承示范基地省级2个、市级28个。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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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620/65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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