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科技赋能守护襄阳畜禽产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159
内容摘要:6月12日至14日,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走进湖北襄阳,实地探访枣阳、宜城两地畜产品相关企业和单位,了解襄阳在畜产品安全方

6月12日至14日,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走进湖北襄阳,实地探访枣阳、宜城两地畜产品相关企业和单位,了解襄阳在畜产品安全方面的优秀经验,促进《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的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各地动物疫病的防治水平。

襄阳是全省畜牧大市,2018年该市猪、牛、羊、禽出栏量分别达到567.59万头、32.7万头、128.1万只、6408万只,禽蛋产量34.7万吨,多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且全市连续14年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场床一体化牛粪变废为宝

“牛的粪便直接排放在其日常生活区,90天才处理一次,这样会不会滋生大量的细菌,引发传染病?”对于现场参观人员的疑问,振泰天龙牧业有限公司厂长刘欢欢表示:“我们作为一家年销售额2亿元的公司,其实比其他人更关心牛的质量安全,保证它们的安全就是保证我们的资金安全。”

据了解,该养殖厂采用场床一体化的“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在周边就地取材,选用秸秆、花生秧等材料作为肉牛养殖场地的地面垫料,肉牛日常排放的粪便也会和垫料混合在一起,养殖人员每个月会往垫料里添加生物菌,这样就及时清除了垫料里的有害病菌。等到肉牛90天出栏后,垫料也会进行整体更换,经过加工后的垫料可以作为一些农产品的有机肥,由此实现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用。

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猪肉安全是大家近期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为此笔者也实地采访了位于宜城的襄大农牧有限公司,这是一家集畜禽良种繁育、饲料加工、畜禽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据了解,为使各关口无缝对接,2015年该公司引进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电子记录与追溯系统,突破了传统的单向追溯模式,做到了从原料直到产品走向市场全过程可追溯。

“为防止非洲猪瘟,我们屠宰厂特意增加了一道检测环节,在生猪放血线上,对屠宰的生猪进行10%的抽样检测,这个环节检测合格后,进厂猪肉还要在本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的10名专业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剩下近10多项其它检测。”该公司生猪屠宰厂品管经理吴章丽表示,只有所有检测合格,取得两证两章的猪肉才能最终走向市场。

“一条龙”服务严控病死畜禽流向

“那些病死的生猪去哪了”“如何进行无害化处理”,带着许多消费者的疑问,笔者来到了枣阳禾和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与畜产品养殖的个体户及企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病死畜禽会在我们这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产生无害油脂和肉骨粉,这既保证了有害物的及时处理,又实现了经济效益。”

为解决襄阳及周边地区病死畜禽处理的问题,该公司购进了“一条龙”的无害处理设备,还配有车间可视监控系统设备,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和摄像监控系统等,确保病死畜禽运输、处置全流程可管可控。

监管无死角线上线下齐推进

枣阳兴隆镇动物检疫申报点是枣阳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的基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站点,该站点与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成了三站一体的基层畜牧办公场所。该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史勇声表示:“目前,我们已经利用网络平台,实现了检疫工作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电子出证,流程更规范,效率也大大提高。”

湖北贝迪鸽业有限公司作为兴隆镇动物检疫申报点辖区内的一家养鸽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实行提供种鸽、技术、供应饲料、药物,回收鸽蛋、乳鸽等一体化服务,辐射周边120多农户发展肉鸽养殖,在以安全产品赢得市场的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农户致富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科技赋能守护襄阳畜禽产品安全”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619/6583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