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这种非社会化的生产在政策支持上追求更大的利益也是不可能的。新型经营主体是方向。小农经济条件下农产品高价对治安也不利。一部分人劳动,一部分人盗窃,猪贵偷猪,粮贵偷粮。不仅仅服务生产者,消费者,还有农民,农村农业,你挡了别人的路,在合适的时候应该给别人活路。最开始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然后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最终是走自己的路,请别人走其他的路。中国地大物博。粮油价格被别人控制……可悲!广大农民种的粮食(非转基因的本地粮)价格这么低!却还要去进口别国转基因的粮食!
本身自产农产品免税且可以计算抵扣的初衷,就是让农产品加工企业能多从农民手中购进其自产农产品,应该属于一项惠农政策,而简易征收就与此相悖了。受市场价格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在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都是倒挂的,如果改为简易征收,直接造成其税负增加不说,那之前的累计留抵该如何解套?如若真这样,除非出台其他的优惠政策,或者政府补助,否则估计该没人做农产品加工行业了。种地的农民就只有这点议价权利了,但这个时候去争取这个权利很有可能会失去这条销售的渠道,你以为个个都能去学校买西瓜?打通销售渠道才是硬道理!比如学校的商超低价进货,批量搞活动就不信不好卖。不过大多数人只会低价进货高价卖,烂在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