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法律顾问现场向群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
江苏省泗阳县卢集镇薛嘴村村民薛圣渠因外出务工长期不在家,其2.14亩承包地由亲戚耕种,土地确权时,由亲戚代为指界,土地仅确权为1.2亩,出现误差0.94亩。今年初,镇里进行退圩还湖土地征收,薛圣渠仅拿到1.2亩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于是,他找到镇司法所讨个说法。
所长朱明听其诉说后对他说:“我们正开展法惠‘三农’活动,你反映的情况我们一定解决好,请你放心。”
当天,朱明就到镇农经站调取薛圣渠1998年的二轮土地承包资料,资料明确显示薛圣渠涉及此地块面积为2.14亩。朱明又到现场测量核实,薛圣渠家此地块确为2.14亩,4户与薛圣渠土地相邻的农户也确认此地块属薛圣渠所有。
摸清情况后,朱明将来龙去脉及相关材料向镇退圩还湖领导小组作了汇报,领导小组认为虽然0.94亩未登记在薛圣渠的土地确权本上,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对薛圣渠该地块按2.14亩进行征收。4月12日,薛圣渠全额拿到2.14亩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6.42万元。
今年以来,泗阳县司法局按照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要求,组织开展“法惠三农”行动,依托12348法律服务队、村(居)法律顾问、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队伍,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处理基层组织涉法涉诉问题,调处农村矛盾纠纷、解决农村群众实际困难,为农村、农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惠三农’活动拉近服务群众的距离,为有需求的农村组织和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扎实推进法律惠民、促进乡村振兴的具体行动,抓得很好。”泗阳县委书记徐勤忠对该局开展“法惠三农”活动赞赏有加。
宣传法律政策群众需求服务好
“刘律师你好!我们村里为做好低收入户脱贫致富工作,特意引进菊花种植项目,可是五组的颜飞飞不是低收入户,也天天跟村里要求种植菊花,村里能让他参加这个项目吗?如何处理这个事情呢?”3月12日,在张家圩镇颜圩村法治宣传中,村会计颜广咨询该村法律顾问刘会。
原来,该村是58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之一,在有关部门帮助下,村里经过多方考察论证,决定引进菊花种植项目,免费为低收入户提供菊花苗,成熟采摘后由村里统一收购,预计每亩可收入3000多元,是一个脱贫致富的好项目。
“你咨询的这个问题涉及一般农户和低收入农户能否享受同等政策问题,这个明显是不能的。但是,一般农户选择种植什么,只要不是法律明确禁止的,都可以种植。村里可以安排他参与菊花种植项目,但不能享受低收入户的有关优惠政策。”
“明白了。谢谢您!”颜广吃下了“定心丸”。
宣传结束后,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道,研究、制定一般农户参与种植菊花项目政策:村里为共同致富目标,鼓励一般农户积极参与菊花种植项目,菊花苗由村里统一引进,费用由村里临时垫付,待菊花采摘出售时再按引进价格进行扣除。
政策一公布,村里就有20多户一般农户报名参与菊花种植项目。刘会又来到村里,帮助村里拟定一般农户参与菊花种植项目合同。
“法惠三农”活动中,泗阳县司法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基层司法所全员参与,制作10万余份各类法治宣传资料,把全县90多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112名村(居)法律顾问按地域划分成南、北、中3个片区,以开展立体法治宣传拉开“法惠三农”活动序幕,他们深入村(居),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回答群众法律咨询,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解决有关政策、法律方面的问题。
贴近群众服务公证法援及时办
5月7日,卢集镇潘集村王庄组农民海克鹏来到泗阳县公证处,据他介绍,其配偶于4年前去世,他们在泗阳县城遗留有房产一处,申请人想办理继承公证,将房产证变更为申请人个人单独所有。
当公证员朱海涛向其说明,办理继承公证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要到公证处来办理手续时,海克鹏面露难色,说其岳父母年事已高,均已超过八旬高龄且居住在淮安市清江浦区,精神状态及语言表达均没有问题,只是前来泗阳办理公证确实不便,询问公证员能否外出上门办理公证。
朱海涛立即答复:只要符合条件,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于是,朱海涛在前期先行办理完其他相关手续之后,于5月9日下午与公证员助理陈振一起驱车前往淮安市区,找到当事人的岳父母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两位老人对公证员上门办证表示感谢,在做好相关手续后一再挽留他们在淮安吃过晚饭后再回泗阳,他们婉言谢绝了。
“法惠三农”活动中,泗阳县司法局针对群众的法律需求,要求村(居)法律顾问以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将法律服务端口前移,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到目前为止,已上门办理公证、法援等法律服务96次,涉及342人次,有效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2月12日,春节刚过,该局就组织开展“法惠三农”送法下乡活动,在来安街道法治宣传现场,王述和、吴培亮等33名务工人员来到法援中心宣传台前申请援助。
原来,他们于2018年5月入职江苏国禾木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两三个月后公司宣布放假,但没有发放工人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他们便来到法治宣传现场,找到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情况后,法援中心立即现场受理,并现场指派江苏知久律师事务所唐睿冉律师承办本案。
接到指派后,唐律师迅速与申请人代表王述和、吴培亮进行会见谈话,详细了解其工作过程,以及申请人手里掌握的证据等具体情况。在得知申请人手中只有在江苏国禾木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脑显示屏上拍下的工资表,没有其他证据材料时,便让他俩通知各申请人,调取公司向自己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以及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的微信聊天记录。待各申请人将相关证据陆续调取并提供到位后,唐律师立即赶写出仲裁申请并准备材料到仲裁庭立案。
因江苏国禾木制品有限公司不配合庭前协调,且只愿向各申请人支付一半工资,无法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唐律师遂建议仲裁委正式立案。后江苏国禾木制品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欲逃避给付工资的责任,承办律师又请劳动监察大队找到双方各自做相关的谈话笔录,固定公司欠发工资的言辞证据。
4月26日,经过多方努力,江苏国禾木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终于达成发放80%工资计203148元的调解协议,并于近日全部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
立足攻坚克难疑难问题扎实解
城北法律服务所主任解学成在卢集镇桂嘴村走访时,村主任向他反映:“2018年,村里以公开招标形式,把收割机、旋耕机等10部农机具发包给10户农民,租金5000元至1万元不等,一年下来,这些农户互相串通,均以租金过高、亏本为由,拒不缴纳租金,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解学成说:“这是典型的违约行为。”于是,他依据法律规定,帮助村里提出解决办法:先发催款通知书,如果还不缴款,就到法院起诉。解学成当即帮助村里拟定催款通知书,明确缴款时间、违约责任,以村委会名义送到这10户农民手中。
催款通知发出后第二天,就有3户农民缴纳租金并续签承包合同,其他7户农民因拒不缴纳租金,目前已经被起诉到法院,发包的农机具也被村里收回。
去年12月,为保护洪泽湖良好生态环境,沿湖周边所有养殖户都要退圩还湖,由县政府给予养殖户一定经济补偿。阜宁的小顾在这里承包水面进行水产养殖多年,退圩还湖时,村里按330亩水面与小顾签订补偿协议,小顾不同意,认为与实际水面差距较大,不愿签字。村里扬言,如不签字,就将其网桩强行拆除。
1月23日,小顾找到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员范光辉,请他帮助处理。老范立即与镇政府、村委会联系,进行协调,要求对小顾的养殖水面进行重新测量,经镇、村同意后,1月26日,他们请来淮阴测量公司现场测量,在村主任的监督下,一直忙到晚上6点多钟才测量完毕,结果,比村委会测量多出10多亩。近日,小顾按实际水面面积拿到补偿款30多万元。
“法惠三农”活动中,泗阳县司法局立足攻坚克难,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深入排查化解农药、化肥、种子购销、合同签订、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等方面问题,因地制宜提供宣传、调解、维权等法律服务,使270多件时间长、涉面广、难度大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保障了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