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精准化执法打击。在重点海域,部署执法船艇定点值班,充分利用安全救助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定点执勤、交叉执法、错时执法,对于跨省捕捞以及各类海上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进一步提高执法成效。
二是严防“三无”渔船反弹。持续推进“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按照“发现一艘、取缔一艘”原则,深入开展清理取缔专项执法行动,保持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自全面伏休以来,共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5艘,执法成效显著。
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情报交流和执法协作,针对各类风险危机,及早研究防范对策,切实做好海上执法、处理突发事件及渔场安全监管等任务,逐步形成目标一致、协调配合、监管有力、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