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山楂花下唱响农旅融合大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3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362
内容摘要:五月初,记者来到河北省清河县葛仙庄镇马屯山楂种植基地采访,恰逢当地举办山楂花节,上万亩洁白的山楂花,满园清香。山楂花海中

五月初,记者来到河北省清河县葛仙庄镇马屯山楂种植基地采访,恰逢当地举办山楂花节,上万亩洁白的山楂花,满园清香。山楂花海中举行非遗文化展演、“山楂树之恋”千名情侣漫步山楂林、模特走秀山楂林、千人山楂宴、抖音大赛、山楂产业发展论坛、山楂花下话乡村振兴等10大活动,吸引周边市县的人们和全国各地客商纷纷前来观赏游玩,或洽谈合作,唱响农旅融合发展大戏。

马屯是著名的山楂之乡,近年来,通过“山楂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推广新技术,实现山楂种植的基地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先后被授予“中国山楂之乡”“无公害山楂基地”。基地发展山楂种植2万余亩,年产山楂7.5万余吨,山楂产品年销售收入近1.5亿元。春季赏花,秋天采摘红果,马屯山楂小镇成为清河县乡村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

曾经沙荒地,如今聚宝盆

一片山楂林,改变了昔日的不毛之地,也繁荣了今天的马屯。

马屯一带13个村庄地处黄河故道,曾是出了名的穷沙窝。过去,这里有2万多亩不在地亩账本的沙荒地,沙丘连绵,只长茅草不长粮,是全县27个沙碱地之一。每逢春天大风肆虐,一夜大风过后,第二天移动了的飞沙能把门掩得都推不开……

穷则思变。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时的乡领导多次南下北上寻求治沙良方,并请来专家“把脉”。最后决定植防风林带,搞山楂树种植,防风固沙走富路。自此,马屯人开始了绿色生态环境的建设。这一至今持续了20多年的绿化工程,以平均每年1000亩的速度绿化着沙荒,使昔日的荒原变成了今天冀南平原最绿、最美的地方。他们先后栽种适宜沙地生长的“大棉球”“大红星”“大五棱”等优良品种的山楂树110多万棵。

如今,马屯山楂达2万多亩,成为平原地区规模最大的山楂种植区。马屯一带10多个村家家户户靠山楂致了富,仅此一项人均纯收入5800元。

合作社引领,育“地标”产品

为了提升山楂品质,2009年,葛仙庄镇的农技员高俊英联合28户种植大户,成立了“马屯山楂合作社”,注册了“只恋”品牌,建立起标准化的绿色生产基地。聘请省农业厅的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并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管理、统一产品认证、统一分级包装。这下马屯的山楂彻底翻了身,个头大、颜色鲜、酸甜适口的“只恋”牌山楂,从打浆果摇身变成了一等品。13个村庄的农户纷纷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建立山楂网站,把山楂搬到网上卖,远销北京天津山东辽宁吉林等地,每年7万吨的山楂,还在树上就被订购一空。

茶店村村民郁金良种了10亩山楂,开始不懂技术管理,果子挂得少,品相也差。加入山楂合作社后,通过在夜校听讲和在实践中学习,科学管理,他的山楂林大变样,一级果品率达到80%以上,特级品曾在上海市场卖到1颗红果1元钱的高价。

高俊英带着合作社一步一个台阶地发展。2012年,马屯山楂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去年,“清河山楂”商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定,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不仅卖山楂,还卖起风景

“靠卖山楂果,一公斤山楂买2元钱,如果制成山楂片、山楂糕、山楂果脯等制品,每公斤可以卖到10元钱,如果加工成山楂酒、山楂饮料,利润更是成倍增长。发展乡村游,村民还能吃上旅游饭。”高俊英掰着手指给记者算起山楂的经济账。

最近,高俊英通过调查发现,山楂籽核还可以制成各式各样的坐垫、凉席等生活用品。她打算再上新项目,将过去没用的山楂籽进行科学利用,变废为宝。山楂浑身是“宝”,山楂产品“花”样百出,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延伸。

当地群众靠着山楂树富了,对生活环境有了更高要求。清河县依托2万亩山楂林,建设美丽乡村。村庄实施道路硬化、厕所改造,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建起文化广场、街心公园、便民超市、卫生室、图书室、特色农耕馆等,使古朴典雅的村庄与山楂林相映成辉。

“这些山楂林春天赏花,夏天避暑,秋天采摘,冬季看雪景,真是摇钱树呀!”当地村民纷纷办起农家乐、客栈、土特产品小卖部,推出山楂领养基地、山楂摄影拍摄基地、山楂采摘基地等,不仅卖山楂,还卖起了风景。马屯山楂小镇年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为当地百姓增加收入上百万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山楂花下唱响农旅融合大戏”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513/6538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