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编制的《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正式印发,从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品规划、政策扶持等方面全面制定海南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将以乡村民宿为抓手促进乡村振兴。
该规划首次界定了海南乡村民宿的定义,提出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农林场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闲置资源,为消费者体验乡村生活、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等提供住宿接待服务的经营场所。
在乡村民宿产品开发方面,海南将依托全省传统村落、美丽乡村、共享农庄等乡村旅游资源,结合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和城乡交通网络体系,形成海澄文乡村民宿圈、大三亚乡村民宿圈、东部康养组团、西部山海组团、中部雨林组团等“两圈一带三组团”的乡村民宿空间结构。结合海南民俗文化打造火山民宿、骑楼民宿、合院民宿、渔家民宿、盐村民宿、黎族民宿、苗村民宿、军屯民宿、崖州民宿及军垦民宿10种类型。创新经营模式上,可发展自主经营、租赁经营、“协会(公司)+经营户”“工商资本+农户”、众创共享等模式。
为鼓励乡村民宿发展,海南将在用房用地、建设资金、人才建设、审批监管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包括将乡村民宿旅游、休闲农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支持村集体和承包人以租赁、投资入股等方式开发乡村民宿旅游项目,乡村民宿企业享受国家小微型企业税收减免等。同时,利用金融手段,加快盘活乡村闲置土地和房屋,促进乡村土地交易流转,发展乡村民宿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