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牡丹花都”洛阳:擦亮“花名片” 催生“花经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6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81483
内容摘要:五一假期期间,正举办牡丹文化节的洛阳迎来新一波游客潮。洛阳把牡丹作为城市名片,将牡丹与文化、经贸、产业相融合,花名片激活

五一假期期间,正举办牡丹文化节的洛阳迎来新一波游客潮。洛阳把牡丹作为“城市名片”,将牡丹与文化、经贸、产业相融合,“花名片”激活了“花经济”,一朵花促进一座城的发展。

牡丹+文化:擦亮“城市名片”

37年前,当洛阳决定举办牡丹花会(后改为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时,洛阳人还很难想象出千余年前白居易笔下“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的盛景。

在主会场王城公园的牡丹阁上拉个横幅,搞个剪彩仪式,第一届牡丹花会的开场略显“寒酸”,但当日入园赏花的8万名游客为后续花会鼓足了气。

时至今日,当千万游客于牡丹文化节期间涌入洛阳,有养花、赏花、赛花传统的洛阳人将“始于隋,盛于唐,甲天下于宋”的“城市名片”重新擦亮。

牡丹文化节擦亮了“城市名片”,也激活了文化基因。位于洛阳东北的孟津县平乐镇平乐社区撞上了牡丹的“高光时刻”,大批农民画家的涌现让平乐社区成为“中国牡丹画第一村”。

作画近30年的郭亚修认为乡土地域和人文环境成就了平乐,“平乐人爱牡丹、画牡丹,牡丹寓意富贵、吉祥,平乐就从牡丹里讨到了名气和财气。” 如今,平乐社区有千余名农民画家以画牡丹为生。

来自广东的客家人刘小荣相信自己是“河洛郎”,一年前,他又追寻祖先的足迹回到洛阳,打理起平乐社区的牡丹画创意园区,“牡丹是洛阳的名片,它背后有深厚的文化内涵,我想把牡丹画打造成‘大IP’,推动‘城市名片’传播得更远。”

牡丹+经贸:打通开放窗口

第37届牡丹文化节的前3周,已有282个客商团赴洛阳参加经贸活动,洛阳已签订亿元以上招商项目102个,投资总额800余亿元。牡丹文化节已经成为洛阳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

“最初从港澳台的一个小服务店开始招引,一次只签订几万美元的协议。”洛阳市商务局副调研员白宏涛说。

1983年8月,第1届洛阳牡丹花会结束后不久,洛阳第1家中外合资的企业洛艺彩色摄影扩印服务中心成立,投资总额为12万美元,揭开了洛阳利用外资的序幕。

“从市级节会到省级节会,再到国家级节会,经贸始终是其中的重要元素。”洛阳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康云说,从第3届到第36届,洛阳相继举办了8届中外经济技术洽谈会,26届投资贸易洽谈会。

从第1届签订5800余万元招商引资合同,到第10届超过10亿元,第21届跨上100亿元台阶,第29届突破1000亿元大关,牡丹文化节成为洛阳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融资的重要平台。

如今,洛阳的贸易伙伴扩大到170余个国家和地区,460余种“洛阳制造”产品走向世界,洛阳正与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客商在更加广阔的领域里开展交流合作。

牡丹+产业:探寻发展路径

近年来,9大色系、10种花型、1200余个品种的牡丹在每年的牡丹文化节期间为洛阳引来约2000万人次游客,旅游总收入稳定在200亿元左右。

当洛阳“赏花经济”发展得如火如荼时,从事牡丹花茶产业的杨晓红却将目光投向食用牡丹。“牡丹文化节期间,‘门票经济’很红火,但‘产业经济’没有做起来。”杨晓红说,“游客来了啥也带不走,本地人也很难从中获取经济收益。”流转3000亩土地,研发牡丹花茶,8年时间,杨晓红从一朵牡丹里挖出了年产值上千万元的大生意。

与杨晓红不同,牡丹瓷的创始人李学武专注于研发牡丹瓷。“花开花落二十日”,错过牡丹花期是众多游人心中的遗憾,李学武希望家乡的牡丹能够“千年不落”。以唐白瓷技艺为基础,将牡丹文化与白瓷文化结合,创造出独具特色的牡丹瓷,李学武开发了一种爆款文创产品。“每年销售5万余件,销售额稳定在6000万元左右。”李学武说,“做强做精,不求做大,为洛阳牡丹打造一张‘瓷名片’。”

“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如今,已有1500余年牡丹栽培史的洛阳,形成了集培育种植、加工销售、观赏旅游等为一体的牡丹特色产业。

2018年,洛阳牡丹种植面积达33万亩,年产盆花50万盆,鲜切花350万枝,全市牡丹种植企业220余家,牡丹深加工企业40余家,牡丹瓷生产企业14家,从业人员约5万人,产品已形成4大类、12小类、300多个品种,牡丹产业总产值约240亿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牡丹花都”洛阳:擦亮“花名片” 催生“花经济””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506/6527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