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技术 » 畜牧养殖 » 正文

蛋鸡无公害养殖技术介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6  浏览次数:81646
内容摘要:无公害养殖技术总是让人放心一些,这是为什么,因为它能将生产的产品中所含的有毒物质成分降到最小甚至没有。今天咱们就一起来学习一篇无公害蛋鸡养殖技术要点。 一、生产环境控制 1.鸡舍外部环境 原则上最大限

无公害养殖技术总是让人放心一些,这是为什么,因为它能将生产的产品中所含的有毒物质成分降到最小甚至没有。今天咱们就一起来学习一篇无公害蛋鸡养殖技术要点。

一、生产环境控制

1.鸡舍外部环境

原则上最大限度降低外在环境与集群相互影响的几率,对鸡舍外部环境进行控制。选址遵循以下标准:向阳背风、排风良好、地势干燥平坦;保证有充足的水源,水质达到公共饮水的标准;建筑构建要达标,尽量不要在废弃鸡场地基础上构建;充分考虑鸡场周边的环境保护,免受粉尘、粪便及其他污染物的影响;鸡舍建设要节约环保,同时要满足排污、防火、防疫三大要求。

2.鸡舍内部环境

鸡舍内部环境主要包括舍内温度、湿度等。为了保证蛋鸡生长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多选用密闭舍饲养,并定期通风,使鸡舍空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在温度控制中,可采用锅炉集体供暖,这种方式成本相对低廉,适合连续生产养殖的养殖户。除此之外,在夏季一定要定期检查饮水系统,避免漏水使鸡粪水分增高影响舍内环境。

二、生产环节管理

1.育雏育成期

蛋鸡体重控制在育雏育成期的饲养管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实际的饲养管理中,要准确把握开食时间,尽早开食,控制好体重的标准度和均匀度,让鸡群尽快适应新环境。在实际的饲料投食中,要严格按照体重标准来执行。当鸡低于标准体重时,要增加投食量,增加的标准是体重与标准相比低1%,但总的增加量不能超过下一周龄的投料标准量;当平均体重高于标准时,维持现行的投料量至体重接近标准。切记育雏育成阶段绝对不能减少投料量,否则易引起小母鸡的发育不良,均匀度将会降低。除了控制体重,还包括了定期的温湿度控制、鸡群健康状况的检验、及时清粪、每日记录鸡群的动态情况等。

2.产蛋期

在产蛋期,要保证为食量控制在1次~2次/日。产蛋期的饲料配制有4种,即18周龄至5%产蛋率时的鸡龄,5%产蛋率的鸡龄至42周龄,42周龄至淘汰及高温季节配方。饲料槽中的喂料要均匀,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并保证鸡群充足的饮水量。随时观察鸡群的精神及排便情况,对于体弱、病危、死亡的鸡要及时清理。特别是要关注是否有啄癖鸡存在,如若发现一定要及时治疗或者淘汰。除此之外,做好每天的生产记录。在环境管理中,产蛋期要保证21℃~23℃的理想温度和60%~70%的理想相对湿度,并给予充足的光照时间和洁净的饮用水。

三、鸡蛋的储存

1.无公害鸡蛋的处理

首先要对鸡蛋进行表面消毒,最常用的是臭氧熏蒸消毒。根据消毒鸡蛋的数量,可选择在一个密封的容器内进行,其中放置一个臭氧发生器,放入鸡蛋后进行连续15分钟的消毒处理来完成消毒过程。其次要对鸡蛋进行分级包装,可选择质量或蛋黄颜色来进行分级。质量分级中将蛋重为55克~65克的划为一级蛋,其余为二级蛋包装。蛋黄分级可采用罗氏蛋黄比色扇来进行。

2.无公害鸡蛋的存储

要保证无公害鸡蛋有一个良好的存储环境,首先对存储蛋的库房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每次入蛋都要对交接区域进行消毒,保证每周两次。常用的消毒物质包括碘制剂、氯制剂等。其次对存储蛋库房的温度和湿度控制。在温度控制中,储存蛋的时间越长,库房所要设置的温度就越低;在湿度控制中,要控制在75%~80%,保证包装盒不变形即可。

总的来说现在纯天然无污染的食品更加受消费者们的欢迎,因此采用无公害养殖技术养殖的禽产品将获得更高的收益。

关于无公害蛋鸡养殖的内容就讲到这里,欢迎阅读青瓜网其他农业内容。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蛋鸡无公害养殖技术介绍”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426/7207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