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鄂尔多斯:杏白果红上“京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9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332
内容摘要:4月中旬,内蒙古鄂尔多斯的天空湛蓝如洗,万亩杏林花开如海,很难将眼前杏花烂漫的塞北与曾经严重的荒漠化联系起来。近些年来,鄂

4月中旬,内蒙古鄂尔多斯的天空湛蓝如洗,万亩杏林花开如海,很难将眼前杏花烂漫的塞北与曾经严重的荒漠化联系起来。近些年来,鄂尔多斯人坚持治沙造林,沙退绿进,染绿黄沙,让一片片荒漠变成绿洲。

搞绿色不是单纯的种树,发展绿色产业不意味着要牺牲农民的利益,鄂尔多斯坚持把荒漠化防治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把生态建设与产业扶贫结合起来,栽种的山杏、沙棘等树种,不但是防风固沙的先锋树种,更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通过林沙、林果产业的发展,带动当地农牧民走上一条生态与生计兼顾,治沙与致富共赢的新路子。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特拉沟门村的郝二邦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他和妻子因病致贫,失去了重体力劳动能力,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除了享受政府的帮扶政策外,没想到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还与他签订了帮扶合同,租种他们的地,并将他们雇为杏树基地的产业工人,专门派专家指导剪枝等技术,最后再收购他们的杏核、杏干。

林果产业一直是准格尔旗的传统产业,准格尔旗也经常被称为山杏之乡、海红果之乡。据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战先介绍,作为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已发展到85万亩杏林基地,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使山杏基地成为公司的第一车间、合同农户成为公司的产业工人,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给农民开拓了一条增收的渠道。

不仅如此,准格尔旗主动对接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农乡丰工贸公司、泰丰农业公司等6家企业,以订单的方式帮助贫困户销售农畜产品,带动贫困户发展林果、小杂粮、果蔬、养殖等产业,目前像郝二邦这样通过订单合同联结起来的贫困户共有800余户。

如何更好地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增加农民收入?4月13日,由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高新区管委会主办,京东云承办的“鄂尔多斯绿色生态经济暨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在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举行,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集思广益,为鄂尔多斯林果产业发展开方子、找路子。

农业领域的相关专家认为,农民产的产品一般经济效益比较低,因此要开辟增收的新渠道,发展多种功能,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子,提升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把政府利益、企业利益、农民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

“加强产业扶贫载体和平台建设。现代产业竞争越来越是产业链、产业组织竞争,所以增强产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越来越重要。”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姜长云认为,要引导城市的企业辐射带动乡村,包括吸引城市人才下乡支持乡村振兴。

但最大的难点还是集中在销售环节。“过去海红果也不值钱,只有0.3元-0.7元,现在我们把海红果这个季节性产品通过加工成酒,单价已经提高到了1.3元左右,带动了农民的致富。”内蒙古蒙特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振平介绍,下一步如果能解决产品的销售问题,收购农民海红果的价格会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1-2倍。

“对于销售来说,京东有很强的平台优势,线上有针对扶贫类的扶贫馆,针对地方特产的地方特产馆,这些现象产品实际上都是为本地的企业做引流。”作为京东集团技术、资源、服务对外赋能的窗口,京东云以“互联网+”创新模式践行国家扶贫战略,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的营销能力,打通了农企互联,京东云华北大区总经理戢凡峰表示,2017年京东云已与鄂尔多斯市政府展开合作,并开展了一系列电商人才赋能计划,促进并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助力鄂尔多斯乡村振兴,实现产业脱贫。

但如何建立地方区域性品牌?这是留给京东和地方共同的课题。戢凡峰说“京东平台实际上是一个品牌的平台。需要政府先行,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或规则,保证地方品牌的质量,形成一种区域性的效应,最终把它打造成线上的区域品牌,让好产品更好地走出去,形成一道线上的北方亮丽风景线!”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鄂尔多斯:杏白果红上“京东””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419/6509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