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村民张贴朱村先进典型评选结果。
初春时节,万物复苏。走进山东省兰陵县向城镇朱村,村内是干净整齐的街巷,三两过往的村民,正在老年公寓门前摇椅上晒太阳聊天的老人,处处显现寂静祥和之态。村外则是整齐的蔬菜大棚相连,走进棚内,那一抹嫩绿在这初春里格外鲜亮,让人心旷神怡。
然而,谁又能想到这么一个温暖的村庄,在上世纪却是个“邻里不睦、婆媳不和、儿女不孝,社会稳定差、村容环境差、村风民风差、致富意识差”的“三不四差”村?10多年下来,又是经历了怎样的变革,让这个村成为了周边村民艳羡的全国文明村、致富模范村?记者带着疑问,走进朱村,探寻它的逆袭之路。
不想受穷就先向陋习宣战
朱村地处兰陵县西南部,村民大都以种植蔬菜为经济来源,与多数农村一样,村里的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始终是最受村民重视的头等大事。以前,朱村村民办喜事,名头可谓繁多,比如“下福字过红”、吹喇叭、亲朋乡邻随礼、酒席吃两三天……办丧事同样不遑多让,准备棺材、修坟墓,前后整7天,流水席不断,火化后再装棺,且由于没有公共墓地,多数要将死者安葬在自家农田里。
“庄户人家族观念强,谁家办事村里沾亲带故的都会来帮忙,门户大的光帮忙的都能达到上百人,酒席能做上百桌,加上烟酒、孝布、鞭炮、喇叭……一场仪式办下来一般花销都要三四万元,多的甚至七八万元,好多家庭都因此欠下债。”说起曾经红白事办理的状况,村党支部书记宋体申记忆犹新。
上世纪90年代初,当过10年合同警的宋体申回到村里,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上任后这位“当家人”很快发现,村里不光人均纯收入远低于周边村,还普遍存在“三不四差”的现象,调解家长里短甚至快成了村干部的主业。
红白理事会成员宋怀明介绍:“以前村民是一个看一个,谁家办事多少菜、用的什么烟酒、给管事的多少谢礼,等自己办事的时候不能比别人办低了。因为大办红白事,全村几乎没有一家不拉着欠账的,有的农户要是连着办几场,只能是新账摞旧账,眼看着日子就没法过了。”
当时,县里正鼓励发展蔬菜大棚,周边不少村子都靠着种大棚蔬菜致了富。而在朱村,因为没有建棚的钱,村民们只有眼馋的份。很多村都陆续住进了新农村社区里的亮堂房子,朱村却仍旧是一幅破烂光景。
要想把村子治理好,关键在去陋习转观念。在宋体申看来,陋俗不光困扰着当下,更侵蚀着村子的未来。因此,宋体申还将自己治村的第一炮,放在了向陈规陋习宣战上。
遭遇抵触千年旧俗难破除
不能再这样下去!1998年,宋体申开始在朱村推行红白事简办,借鉴一些地方实行的红白理事会制度,在村里制定相应的规章。请多少桌、上多少菜、用什么烟酒、使几辆车,事无巨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目的只有一个,压下大操大办的歪风,帮村民捂紧钱袋子。”宋体申说。
为落实规章,村里的党员干部更是充当起了“纠察员”的角色,谁家有了红白事,不光跑前跑后帮着张罗,遇到有违规的,还得硬下心、黑起脸来制止。
然而村民并不买账。“我们自家的事,花自己的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就没听说还有管这事的,你们是想出名还是想升官?”“一辈子的人生大事就得热热闹闹的,办得这么寒酸,叫人家笑话!”“来的都是客,人家其他村都是这么干,总不能把人撵走吧?”……
在那个物质生活刚刚走向富裕的年代,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和村里人要面子的思维,让朱村的移风易俗之举处处碰壁。村里有户人家办丧事,为了想按旧俗办理,全家老小找到村委会哭诉,请求网开一面;有些村干部的亲朋好友因办事被阻止、被罚款而心生嫌隙不再与其往来;还有的见村干部来阻止,直接动起了手。
堵路、罚款、大喇叭里点名批评……朱村“两委”几乎用尽办法,也没有换来村民的支持,村“两委”也成为众矢之的。“陈规陋俗非常顽固,管得紧就略有收敛,管得松又死灰复燃,在最初推广的10个年头,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宋体申说。
村中气象难改,让宋体申头痛不已。不过,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宋体申查找出两个失败的原因:一是认可度低,未能真正使村民服气;二是措施不得法,遭遇“执行难”。10年的摸索试错,宋体申带领的朱村,逐渐找到了一些切实管用的法门。
民主治本催生全国文明村
2009年,经过系统地总结提升,宋体申在朱村“卷土重来”。
“民主协商,不搞‘一刀切’。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每家每户发征求意见稿,既可以让大伙儿充分提意见,还能做好前期的宣传发动,打消村民的逆反心理。”宋怀明说。
就这样,朱村的红白理事制度的所有条款,逐条经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协商,聚拢了全村人的智慧和心气之后,新的制度出炉了。
翻开朱村的《红事理事制度》,包含“祝喜规定”“女方出嫁规定”“男方结婚抬嫁规定”“招待饭菜标准”等13个大项、百余个小项,《白事理事制度》也包含“帮丧人员名额规定”“破孝范围”“客人挂账规定”等12个大项、70余个小项。这份诞生于2009年的村规民约,从诞生之日起就被有效执行,一直持续到现在。
“协商表决提升了制度的合理性,也让村民更容易认可和服气。一方面,村民亲身参与表决,代表的广泛性决定了制度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对不同意的条款,按照村民的意愿进行修订后重新表决,相关制度从村干部的一厢情愿升级为绝大多数村民发自心底的真实意愿。这样的制度更合情合理。”向城镇党委书记肖欣说。
基层社会治理中各项工作的推进,都是在法制框架之内,倡导移风易俗也不例外。据了解,朱村还主动联系镇司法所逐条审核把关,确保相关制度合情更合法。
有了好制度,关键还要精准执行下去。在兰陵农村,每逢有婚丧嫁娶,主家习惯找“大总管”来主持大局,调配人财物。朱村“两委”利用这一特点,对村里所有“大总管”进行统一管理。
2009年,新的红白理事制度制定后,一户村民在办理丧事的时候违反规定“跪棚”。红白理事会“监督员”发现后汇报给村委,村委对主持事的“大总管”撤职,对办事的村民按规定进行了处罚。“这件事在村里影响很大,都是村里的能人,罚款事小,丢了一辈子最看重的面子可是大事。”村委会主任宋怀国说。
精准执行还表现在一视同仁,毫无偏私。一位村民去世后,因其亲属系某单位领导,交际面广,前来帮丧、吊唁人数超标,而“大总管”因为多喝了两杯未能及时制止,最后“大总管”和主家都受到相应处罚,并未因为干部家庭背景而网开一面。
以红白喜事简办为切入点推进移风易俗,朱村在迈出关键一步的同时,也让以宋体申为首的村“两委”积累了治村经验。后来,朱村先后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制定了《村民行为规范》《“三大堆”清理规定》《公共设施维护规定》等10余项村规民约。这些群众认可度高、操作性强的朱村“小宪法”,再造了朱村的精神气质,助其获评2017年“全国文明村”称号。
提升服务营造文明新风尚
尽管朱村多年前已普遍实行火葬,然而提前修坟、骨灰装棺再葬和乱埋乱葬现象一直屡禁不止。宋体申告诉记者:“一座普通的双穴墓占地约20平方米,如果坟墓位于田地中央,这块地基本上就失去了建设大棚的条件,且无法流转成片开展机械化作业,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对朱村这样严重依赖蔬菜种植,且人均耕地只有近一亩的农业村来说,逝者与生者争地的状况日益“火烧眉毛”。要使“新风”替代“旧俗”并稳稳扎下根来,需从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创新村级治理模式等方面共同发力。
2014年,朱村在村里规划建设“微型墓穴”,不再使用棺木。公墓建设的过程中,村里有去世的老人,红白理事会成员第一时间靠上进行动员。但由于没有先例,逝者家人并不同意进公墓。
2016年,宋体申父亲去世。当时,他的弟弟已经给父亲在别处安排好了墓地,但宋体申坚定地告诉他:“我是党员干部,我必须要带头执行村里的规章制度,让父亲进公墓。”就这样,宋体申第一个将父亲葬在公墓里。
“村党支部书记带头执行丧葬制度,这笔账大家伙儿都能算得清,现在的丧事办理制度省钱省心,比以前那套强多了。再说,老人生前多孝顺孝顺,不比啥都强啊。”村民宋加贵说。
与一些地方以“严刑峻法”强推的路子不同,朱村将发力点放在了补齐殡葬服务短板上。村集体购置了灵车、水晶棺等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服务,村民都可无偿使用。“原先一口棺材就得好几千元,现在整个丧事办下来都花不了几个钱,还一样体面,村民都很拥护。”村民宋体栋说,“现在每冢墓只占4平方米的地,只需一亩多地就能基本满足全村数10年的殡葬需求。”
为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提升乡风文明水平,近年来,朱村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在全村开展“模范党员”“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五好家庭”“模范老人”等评选活动,后来又陆续设置了“好少年”“三八红旗手”“遵纪守法振兴经济模范家庭”等奖项。通过活动的开展,村“两委”看到了村里发生的可喜变化,进一步坚定了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信心,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坚持了下来。
20年来,朱村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三不四差”村,发展成为周边村民艳羡的全国文明村、致富模范村。一个重要的驱动力是村级治理模式的改变,村“两委”从纯粹的“村级事务管理者”,更大程度上过渡为“公共服务提供者”。“朱村经验已在全县农村广泛推广。我们镇里也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美在农家等活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目前,全镇112个自然村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已投入使用的公墓有8处。”肖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