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技术 » 林业种植 » 正文

盐碱地苹果的高产种植技术详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4  浏览次数:81209
内容摘要:我们都知道,盐碱地种出来的水果比普通水果要甜一些。但是盐碱地的士较低,地下水位较高,而且土壤的含盐量也高,所以想要在盐碱地种植水果的话,一定要根据水果的生长习性来进行技术改善。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介绍一

我们都知道,盐碱地种出来的水果比普通水果要甜一些。但是盐碱地的士较低,地下水位较高,而且土壤的含盐量也高,所以想要在盐碱地种植水果的话,一定要根据水果的生长习性来进行技术改善。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介绍一下在盐碱地种植苹果的高产技术。

1、实行台、条田栽植

修筑台、条宽度以40 m左右为宜,长度为300~400 m,以每一个台、条为一小区,每小区土地面积1.33 hm2左右。斗渠连支渠,斗渠上口宽2.5 m、深1.8 m,毛渠连斗渠,毛渠上口宽2 m、深1.5 m,定期清挖支、斗、毛渠以保证果园排水淋盐通畅,一般每2~3年清淤1次,保持各类渠道应有的深度。

2、挖大坑,施肥改土或换土

盐碱土一般耕作层浅,底土坚实粘硬不利于果树根系生长,应在栽植前挖1 m×1 m、深80~100 cm的定植穴,坑底先填一层厚约20 cm的作物秸秆,杂草有机物,每穴表土与有机肥混均后填入坑内,每穴施足有机肥50 kg,磷肥0.25~0.5 kg,边填边踏实。凡有碱坷垃的地方,应起出表面含盐量较高的土,就近换含盐量低的表土,以防因新定植幼苗根系耐盐力弱而降低栽植成活率。

3、降低树盘高度

根据水往低处流,盐往高处走的盐运行规律,有意识的降低树盘高度,一般树盘应比地面低5~15 cm以利躲盐,蓄积雨水压碱。由于果树行间地面高,水分蒸发快,盐随水来聚集地面起到聚盐的作用。

4、选用耐盐力强的砧木

选用以怀来八棱海棠为砧木的苹果苗栽植,不仅可以提高成活率,而且表现出较强耐盐碱、耐低洼潮湿的能力。只有用八棱海棠种子在盐碱地上进行育苗驯化锻炼,苹果幼树才能生长正常,而其他海棠作砧木表现较差,特别是山丁子砧苹果树,往往表现叶片小而薄,叶色失绿而黄,栽植成活率低。

5、秋季定植

春季干旱风大,土壤水分蒸发快,是土壤返碱高峰期,春季定植幼苗根系耐盐力弱,影响成活率。采用秋季定植,根系恢复时期长,土壤封冻前幼苗压倒埋土防寒,成活率高,春季恢复生长快。

6、人工造坷垃来压碱

秋季定植苗木,春季定干成活后,正值返碱高峰期,已成活的幼树,由于根系吸收能力和耐盐能力都很弱,遇有小雨,土壤中盐分被带到土壤表层,常因水分很快蒸发而使幼树遭受盐害而死亡。因此,在春季应沿树盘周围多次深锄或用三齿深刨人工造坷垃,以切断土壤毛细管作用以坷垃减压,防止树受盐害。

7、行间种植绿肥

沟渠边缘种植紫穗槐、田青等绿肥,定期刈割翻压,可增加土壤有机肥含量,改良土壤,起到防碱改土的作用。

8、树盘覆草

树盘下覆草或作物秸秆能有效地减少土壤水分蒸发,防止返碱,并可起到增温、保湿、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活动、改善土壤理化性状的作用。树盘覆草试验证明,盐碱地上初结果期树下覆草,可增产26%~131%,覆草厚度20~30 cm。是盐碱地土壤管理中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易于推广的耕作制度。

9、适当降低树冠高度

低定干,早成型,先促后控,尽快扩大树冠增加树冠覆盖地面率,以减少地面水分蒸发,防止土壤返碱。一般定干高60~70 cm。根据盐碱地果树根系分布浅,地下水位高,树枝容易早衰的特点,在下层主、侧枝上适当多配置一些大、中型枝组,以增强枝组更新能力,延长结果枝组寿命,并注意控制幼树新梢及早停长以促进枝条组织木质化,减少冻害发生。通过逐年增施有机肥改土压碱。减少灌溉次数,勤中耕,进行叶面喷肥,提高树体养分积累水平等措施,保持树势健壮,为幼树速生丰产奠定基础。

以上就是盐碱地苹果的高产种植技术,在盐碱地的农户,可以有效利用起来。如果想要种植,前期可以先进行试种,后期慢慢改进,加大种植面积。

关于盐碱地栽植苹果的内容就讲到这里,欢迎阅读青瓜网其他农业内容。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盐碱地苹果的高产种植技术详解”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314/7260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