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并非绝对自由,是农户在保留承包权的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可进行简单的租赁经营,或规模化地进行整组合作社,甚至组建土地股份公司运营,但都设有一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达到产业化的目的。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下为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模式,以家庭为单位,适用于人多地少的经济情况。目前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从事农业的人员减少,可以通过土地的流转,利用现代科技,进行大规模经营,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确存在较大壁垒,很多政策法律应该逐步放开,是农村土地也能进入市场,显化市场价值,盘活资产。但农村土地的流转也需要有一定限制,不能过度自由,即应该进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保证农用地(耕地)数量,以保证粮食安全,避免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破坏耕地。
农村土地集约化目的应该不是增加农业产量和改善自然生态,现有的生产方式已经把土地的农业潜力挖到极限了,想再增产是袁隆平的事。土地集约化的结果是释放农村人口,促进小城镇建设,解决农民离开土地的后顾之忧。能不能实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情感上讲,土地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讲是生命,是保障,是一种乡土之情,如果有一天,土地通过自由流转的方式归少数人所有或经营,那么中国人必然面对精神上的流离失所和经济上的不安稳。美帝金融危机一来,失业率大增,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中国正是因为自己的土地制度保证了社会的安定,农民百姓大不了回家种地,撑不住饿不死也不用走上街头。如果农民丧失土地,可想这是几千年未有之变化,后果很难预料。
土地自由流转目的不就是解放生产力和实现城镇化,但是现在的分配制度下导致的贫富差距让我对中国百姓能否消化产品表示怀疑。过去的二十年,农民工为中国经济立下汗马功劳,但是很多劳动力被土地束缚。这是一个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