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异常天气 上海市浦东新区菜价不随阴雨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81436
内容摘要:最近,上海市浦东新区阴雨连绵,太阳开启流浪模式。多阴雨少光照的气象条件是否影响蔬菜生产与供应?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浦东
 

 

最近,上海市浦东新区阴雨连绵,太阳开启“流浪模式”。多阴雨少光照的气象条件是否影响蔬菜生产与供应?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浦东蔬菜市场从源头到终端供应充足,菜价不随阴雨涨。

上农批节后每日供菜700吨

记者从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上农批)了解到,目前蔬菜供应货源充足,每日供应量保持在600吨-700吨。

上农批总经理助理杨峻这几天一直密切关注着天气情况。“最近雨水多,加上春节长假后,部分经营户还未返沪,蔬菜供应量是节前的60%-70%。”杨峻说,“但这和阴雨天气关系不大,属于常规的节后效应,市场总的趋势是不缺菜。”

目前,上农批蔬菜供应80%来自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等地,20%来自本地菜农。“虽然连续多日下雨,但如今农业设施也在提升,保障了本地蔬菜生长不受影响。客菜来沪方面,因为蔬菜怕旱不怕潮,基本上都能保持新鲜。”杨峻说。

上农批整个蔬菜供应链周期保持在24小时以内。以山东客菜供应为例,早上采摘运往上海,凌晨在上农批市场交易,第二天早晨即可进入各大销售点。上农批表示,目前正积极对接全国各蔬菜基地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同时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做好储备。预计元宵节后,经营户全面到位后,将恢复到节前供应量。

平价菜柜发挥“稳定器”作用

在异常天气来袭时,已全面运营一年多的平价菜柜也进一步发挥出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记者从浦东110个平价菜柜的运营主体浦商集团了解到,浦商集团正协同平价菜柜的3家合作企业,保障备货、抓好货源,确保20个当季基础蔬菜品种的供应和价格稳定。浦商农产品公司副总经理刘森才介绍,今年1月1日起,浦商集团在上农批设立的分拣点正式运行,3家合作企业集中分拣集散,免去了额外的场地费用,也对降低终端蔬菜价格起到了作用。“分拣点运行以来,与上农批的经营户达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面对连续降雨,可以确保根茎类蔬菜提前备货、叶类菜货源充足。”刘森才表示,终端销售价格仅高出采购价的20%-30%。

上海力炫管理有限公司是新区平价菜柜的具体运营方之一,公司平价菜柜主要负责人之一王一舒介绍,目前公司有近一半的蔬菜来自于浦东南片地区的农户,由于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农户数量较大,即便雨天会对田头蔬菜收割产生一定影响,但公司可以采购到的蔬菜总量依然有保障。此外,公司在位于航头的500亩基地内,种植了小青菜、菠菜、莴笋等时令蔬菜,也可以对近阶段的蔬菜供应进行补充。价格方面,王一舒表示“平价优先”,菜价总体低于市场价10%-20%。

指导农户做好蔬菜生产管理

与此同时,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还就阴雨天气下如何做好蔬菜生产管理,向农户发出提示并进行指导。

为防止低温多雨对农作物生长造成的影响,新区农技中心提示农户要及时对在田蔬菜作物施用蔬菜专用叶面肥,以提高植株抗寒抗逆能力。农户要根据不同的蔬菜作物做好除草、施肥、浇水、通风等田间管理工作;对在地茄果瓜类做好覆盖保温工作,营造有利于其生长的小环境,防止低温影响;对绿叶菜及时采收上市,确保供应市场数量的充足,保障市民需求和稳定市场菜价。

新区农技中心还指导农户对可上市和易受冻蔬菜,适当提前抢收上市或入库贮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收益;要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冻保暖工作,及时清理沟系,降低地下水位;做好加固大棚设施和棚膜密封等各项预警措施,抵御寒流灾害,减少灾害损失;一旦受灾,要及时做好调查统计、现场照片收集和上报工作,并与安信农保及时联络,确保冬季蔬菜正常生产和供应。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异常天气 上海市浦东新区菜价不随阴雨涨”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218/6428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