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一站式”兜底供养暖民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3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234
内容摘要:连日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桃溪镇的特困老人吴子和心里一直挂念着一件事。自从他搬进该县马山口镇福星特困人员托养中心后,瘫痪
 连日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桃溪镇的特困老人吴子和心里一直挂念着一件事。自从他搬进该县马山口镇福星特困人员托养中心后,瘫痪在床的他得到护理人员无微不至的照顾,身体恢复得一天比一天好。老吴托人捎话,一定要让弟弟制作一面锦旗送来。

73岁的吴子和是一名老党员,当了几十年护林员的他一直没有结婚。前年,吴子和因脑溢血全身瘫痪,家境同样困难的弟弟将他送到了村敬老院,后因缺乏必要的护理条件,病情一直没有好转。而入住福星托养中心后,每天医生为他进行康复治疗,县残联还为他配备了助听器,原本骨瘦如柴的吴子和,几个月来已经胖了十几斤。

据了解,福星托养中心是内乡县设立的两个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点之一。2018年5月20日,这家民营康养机构经过县残联、民政、卫计委等部门改造验收后,接收了首批全县10个乡镇的60名供养对象,为这些像吴子和一样的特困人员及其家庭化解了燃眉之急。

身患重病无力自救、孤寡老人无人照料、残疾家庭生活困顿……长期以来,“三无”特困群体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2018年起,南阳市扶贫办联合残联、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出台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鼓励各县区根据当地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救助供养模式探索,推行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等手段,逐步建立起分散互助和集中供养相结合、县乡村三级供养点互为补充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体系。

2018年12月18日,邓州市小杨营乡宋楼村刚刚建成的五保户集中托养点内暖意融融,该村8名五保老人坐在院中,一边听戏一边拉着家常。记者看到,这个村级托养点建有8间住房,配备炊具的厨房、提供热水的卫生间一应俱全。

“自从住进这个新家,吃住看病都有人管,村里邻居都说,你们在这除了享福还是享福。”说起自己的新住处,90岁的阮恩三老人乐得合不拢嘴。她告诉记者,自己肠胃不太好,托养点建立了健康档案,每隔一段时间,卫生院的大夫就上门来检查身体,护理员也像亲人一样照顾她的饮食,“现在天天都开心,不想家!”

邓州市扶贫办负责人介绍,宋楼村托养点是小杨营乡首批建成的四个村级集中托养设施之一,共容纳五保户50余人,下一步集中供养要覆盖到全乡12个村。目前,邓州下辖的28个乡镇街道均已启动集中托养点建设,一批村级集中托养点已建成投用。

在福星特困人员托养中心,记者见到这样一幕:42岁的张建刚扶着康复椅,努力地挪动脚步,不一会已是满头大汗。

“我是家里的顶梁柱,2015年一场车祸让我全身不能动弹,治病花了30多万,整个家庭的天都要塌了。”张建刚说,入住托养中心不到半年,医生为自己制定了康复计划,加上护工的精心照料,目前已经能自主行动,“是他们的爱心,让我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为了家人,我一定要早日康复。”

福星托养中心负责人郭辉华告诉记者,被确立为县级集中供养试点后,他们充分发挥康养功能,在残联等部门指导下按照国际级标准升级改造,开设了康复室、护理室,聘请专业康养护理人员保障供养对象的特殊需求,为张建刚这样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了良好的恢复条件。

南阳市扶贫办负责人介绍,内乡、新野等地在推进特困群众兜底救助过程中,将供养对象覆盖到“三无”人群、重度残疾人、无赡养人群,保障了低保、五保、重病残疾、孤儿等群体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南阳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75276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7270人,分散供养对象68006人,共支出农村特困供养资金7450.96万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一站式”兜底供养暖民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90213/6419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