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山东聊城东昌府区财政局会同区畜牧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近年来,中央、省财政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支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将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东昌府区严格按照“谁处理、补贴给谁”的原则,既鼓励了养殖户上交病死猪的积极性,又统筹考虑到了无害化处理场的收集、处理和设施建设成本等因素。为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正常运转,在中央、省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基础上,东昌府区财政局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规定对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进行补助,实现了病死猪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大力推进生猪政策性保险,建立了养殖保险与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将病死生猪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形成了养殖保险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