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中提出,2019年,北京将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每个区重点培育10-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市创建100个左右示范村,努力培育形成一批突出首善标准、代表首都水平、展现北京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
《规划》提出,构建北京乡村振兴新格局。一方面,按照乡村的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因素,将乡村空间划分为城镇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乡村风貌区三类地区,引导乡村空间和功能合理布局。另一方面,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综合考虑现状区位、村庄规模、服务功能、建设形态等因素,将全市乡村分为整治完善类村庄、城镇集建类村庄、特色提升类村庄和整体搬迁类村庄等四大类,通过分类施策,稳中求进,支持不同的村庄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
《规划》要求,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推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同时坚持规划引领,典型示范,打造集中连片、点线面结合的美丽乡村风景线。《规划》提出,从2019年开始,每个区重点培育10-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市创建100个左右示范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开展示范创建,在乡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治理机制上改革创新,到2020年,初步形成示范功能。通过持续培育,到2022年,示范功能进一步增强,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为此,《规划》还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