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有关要求,规范实施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工作,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月2日,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了修订。为贯彻农业农村部文件精神,把防范非洲猪瘟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近日,广西南宁市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三个检疫规程学习会。
学习会上,首先由陆俊肖副所长结合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际,对照新、旧三个检疫规定新增相关条款分别作对比梳理和解释说明,同时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最后再由陆喜平所长强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三个检疫规程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官方兽医要切实规范执行检度规程,进一步履职尽责,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严防死守,打赢非洲猪瘟防疫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