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山东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工作推进做出了积极努力。山东青岛胶州市渔业通讯管理站和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24小时值班在岗无缝衔接,严格交接班制度,365天全年无休只为渔民安全。
严抓渔船检查。在渔船出海前,执法人员登船对渔船的航行、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共登船检查渔船504艘次,对37艘设备不齐全的渔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整改合格后方予签证出海。开展海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6次,主要对渔船的通信导航设备、抢险救生设备、证书证件等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临水作业渔船87艘次,排查出涉渔“三无”船舶1艘,已按规定拆解完毕。
严格渔船检验。按照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的要求,对船体、轮机、电器等各个方面进行检验,从抗风等级、作业航区、证书有效期等方面做出适当限制,降低安全风险。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坚决要求整改,否则不予下坞、不予签证,共检验渔船312艘次。
抓好渔船管控。在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组织船东船长学习《安全生产法》,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挥协管员在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纽带作用,达到分工管理、有效监管的目标。在渔船出海生产前,确保法定导航设备通讯畅通,并通过北斗卫星系统密切关注渔船海上生产动向,及时提醒临近朝韩敏感水域的渔船,严防越界生产现象发生。
抓好渔港管理。开展“渔业安全活动月”活动,重点检验了渔港物业、值班室的消防应急设施和值班人员的使用熟练情况;组织开展了渔港消防应急演练和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设立了3处微型消防站,为渔港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对渔港进行日查夜巡,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纠正;严格渔港明火作业审批程序,对渔港内的明火作业事项做到“三必到、四检查”,严防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