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全面排查屠宰企业畜禽入厂查票验物、待宰静养、屠宰加工、肉品检验、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日常生产情况;检查屠宰企业是否存在屠宰病死畜禽,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保水药物等违法行为;检查关停的屠宰企业、城乡接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是否存在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保水药物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和研究,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限期改正;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通知,2019年1月10日至20日为全面排查阶段,对辖区内畜禽屠宰场点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小型屠宰场点及城乡接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掌握违法违规线索。2019年1月21日至3月20日为重点整治阶段,针对排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隐患,取缔不合法和严重违法的屠宰企业。2019年3月21日至31日为总结巩固阶段,系统梳理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屠宰行业整体监管水平。